15歲少年「好玩」北捷縱火 竟二度犯案裁定收容
▲新北永和頂溪捷運站內垃圾桶遭15歲少年縱火。(圖/記者陸運升翻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5歲少年在臺北捷運頂溪站縱火,他供稱是覺得「好玩」加上學業壓力,且經警方查出是二度犯案。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認爲,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3日深夜裁定少年收容。
警方調查,該名少年3日上午7時55分行經頂溪捷運站時,涉嫌將點燃的衛生紙丟進站內垃圾桶,進而引發悶燒。站務人員發現後隨即將火勢撲滅,並依聯防機制通報。
北市警方經追查後,隨即於圓山捷運站攔獲該名少年到案,並帶返所偵辦。據瞭解,少年供稱,是覺得「好玩」加上學業壓力才犯案。
而警方進一步查出,去年12月27日頂溪站的垃圾桶也有類似冒煙狀況,確認爲同一少年所爲,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縱火罪、《大衆捷運法》及毀損罪嫌等,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審理後認爲,少年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3日深夜裁定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