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靠修法可行?游盈隆評:唯一做法是修憲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記者蘇健忠/攝影

朝野再戰18歲公民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預計7日逐條審查選罷法修法,直接將選舉權從20歲下修至18歲,但內政部及部分綠委憂心恐有違憲疑慮。新任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接受媒體專訪時表態,「憲法」明文規定人民選舉權爲20歲,若要降低門檻到18歲,唯一做法就是修憲。

游盈隆在今日刊出的「中國時報」專訪中提及,我國法律不能違背「憲法」,命令則不能違背法律,「憲法」是根本大法,且明文規定人民選舉權是20歲,「你要降低門檻到18歲,那只有一個做法,就是去修憲,這就是Rule of Law(法治)」。

儘管修憲門檻相當高,會不會建議藍綠白三黨乾脆直接修憲?游盈隆則不評論,但他說,中華民國、臺灣是法治國家,並非人治國家,法律制定若違背「憲法」則無效,也許憲法法庭未來還會恢復運作,屆時若有人去提出訴訟,「那肯定就是違憲」。

至於若立院直接透過修法將公民權調降至18歲,中選會是否會提出釋憲?游盈隆未鬆口,只針對已發生的事情表達意見,「我個人認爲,憲政主義的國家應遵守憲政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