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路避開遺產特留分都是雷!這招「相對可行」...法界曝悲慘結果

▲曹西平遺產爭議延燒,律師點破「一條不能用、兩條風險極高」。(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覈)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演藝圈孝子」曹西平驟逝後,外界關注的不只是其遺產多寡,更在於多年幾乎老死不相往來的手足,爲何仍能依法分產。法律界指出,繼承製度並不評價家庭感情的親疏遠近,而是依法律身分與財產狀態處理;只要財產在死亡時構成遺產,法定繼承人即可能依法主張權利,特留分也無法僅憑個人意願或書面表態排除。

隨着外界逐漸理解,乾兒子在法律上並不具備繼承身分,另一個更現實的問題也隨之浮上臺面:若被繼承人確實不希望財產落入手足名下,是否存在合法方式,能完全排除特留分、依自己意思分配遺產?

3條路避開特留分 1條無效2條風險高

法律實務界坦言,這樣的想法並不罕見,實務上也確實存在三種經常被討論的作法,但結果往往令人失望,其中一條根本行不通,另外兩條則風險極高,沒有任何一條是輕鬆解法。

第一種作法,是在生前完成財產移轉,例如不動產過戶、存款贈與或股票轉移,使死亡時名下已無遺產。從法律角度而言,既然沒有遺產,自然不會發生繼承與特留分問題,這也是不少人認爲「最乾脆」的方式。

▼避開特留分的路等於被封死。(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覈)

不過,法界也提醒,這條路等同於提前放棄對財產的控制權,一旦人際關係生變,晚年生活與照顧保障可能立刻出現缺口。實務上,確實不乏「分完產後,晚年卻乏人照顧」的案例,法律上或許成功避開特留分,現實代價卻極高。

第二種方式,則是最多人誤會、也最常被採用的作法,即在遺囑中直接寫下「兄弟姊妹不得主張特留分」或「一毛錢都不給」。

法律界指出,這在現行制度下根本行不通。特留分屬於法律直接保障的最低繼承權益,並非被繼承人可透過遺囑任意剝奪;即便遺囑被法院認定有效,具備法定繼承人身分者,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相關文字並不會自動發生排除效果。

第三條路,則是透過不動產信託或遺囑信託,將財產交由銀行或專業信託機構管理,使財產不直接進入遺產範圍,以降低特留分爭議。

▼遺囑爭議。(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覈)

信託是相對成熟工具但成本高

法界人士指出,信託確實是現行制度中相對成熟的工具,能在一定程度上兼顧分配意願與自身保障,但這並非免費解方,金融機構通常會收取設立費、管理費或信託報酬,且需專業規劃,整體成本明顯高於單純立遺囑,並非人人適合。

法律人士總結,所謂「避開特留分」,從來不是單一法律技巧,而是一連串高風險選擇。實務上最令人唏噓的,往往不是遺產怎麼分,而是成功避開特留分,卻也一併失去了自己的晚年保障。

也因此,遺產規劃不能只思考「死後怎麼分」,更必須一併考量「活着要怎麼過」。在法律能處理的範圍內,每一條路都有代價,沒有任何一條是毫無風險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