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大王」鍾文智判30年逃亡 北市信義分局副所長涉包庇收賄700萬 白手套聲押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存託憑證(TDR),累計遭判30年5月定讞後棄保潛逃。(本報資料照)

(19日 04:30更新 白手套聲押)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存託憑證(TDR),累計遭判30年5月定讞後棄保潛逃,但檢調發現,鍾文智遭法院限制住居,要求每天到住處轄區的北市警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報到,負責報到的李姓、古姓、梁姓3任副所長,2年多來明知鍾未按時報到,卻配合造假簽到紀錄,涉嫌僞造文書,檢調18日兵分15路搜索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以被告身分約談3名副所長及1名民衆到案。臺北市調查處查出,李姓副所長與鍾文智有700萬元可疑資金往來,懷疑是賄款,昨天搜索約談18名官警到案,李姓副所長凌晨依貪污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檢方稍早聲押鍾文智司機葉仲清。

鍾文智因涉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遭法院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要求每日赴住處轄區福德派出所報到,但檢調發現,鍾文智自民國110年至112年未定期赴福德派出所報到,簽到紀錄疑似造假,懷疑負責業管的副所長疑涉包庇,涉嫌僞造文書。

檢調懷疑,鍾文智2年多來的簽到作業,一開始是由福德所李姓副所長負責,李員調到三張犁派出所後,陸續由古姓、梁姓副所長先後負責,因此懷疑李、古、樑3人疑似包庇護航鍾造假簽到紀錄。

北檢因追查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懷疑有官警配合鍾造假簽到紀綠,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蒐證,另警政署及信義警分局也接獲檢舉,自清自檢,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北檢18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古、樑3名副所長及1名民衆的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姓被告4人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員警查證。

檢調調查,鍾文智上訴最高法院後,恐遭判決重刑,去年10月14日,高院合議評議認爲無庸延長鐘的科技設備監控,並於同月17日,解除鍾科技監控設備,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鐘上訴,全案確定,最高法院並通知檢方返動防逃機制。

但鍾在判決確定當天下午先搭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並在3名友人接應下,前往宜蘭縣頭城,翌日搭船隻逃往大陸地區,遭北檢發佈通緝。

檢方還原逃亡路線發現,鍾文智早有預謀,與屏東同鄉組成「逃亡車隊」。最高法院判決定讞當日下午,鍾即搭計程車至新北石碇山區,接應車輛更兩度變換僞造車牌,最後經平溪、頭城路線潛逃出境。目前消息指向鍾文智已藏身上海,相關跨境追緝作業正由司法單位協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