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徵26名檢察官助理 檢座發文幫徵才:國會受苦了可以過來
▲北檢徵26名檢察官助理16日起報名,檢察官林達發文幫徵才。(圖/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近日公告115年檢察官助理招考簡章,首度大幅擴編招募26人,月薪至少新臺幣5萬元,報名時間自今(16)日起至12月22日止。北檢檢察官林達也在臉書發文協助宣傳,並以一句「如果在國會受苦了,可以考慮過來~」,替嚴肅的司法徵才多添幾分幽默感,也透過社羣平臺替招募作業擴大宣傳,吸引注意。
近年詐欺案件層出不窮,從假投資、假檢警到新型態網路詐騙,各地檢署承辦量持續攀升,檢察官長期面臨人力吃緊問題。法務部自2023年起推動增設檢察官助理制度,希望由具法律背景的人員協助檢察官彙整卷證、分析案件,減輕第一線辦案負擔。北檢此次一次招募26人,也被視爲因應詐騙案件暴增的重要人力補強。
根據北檢今年公告的招考簡章,本次甄選將依成績順序擇優錄取正取26名,並列備取若干名納入儲備候用名冊,如本署認無適合人選,得不足額錄取或從缺。報名資格須爲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列不得任用或應迴避情事,並須爲國內外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學以上法律系所或相關係所畢業,非法律系所者亦須修習民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等主要法律科目12學分以上。
甄試方式分爲筆試與口試,各佔總成績50%。筆試科目爲刑事法,包含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特別刑法,考試時間2小時,採選擇題及申論或實例題方式,成績擇優參加口試;口試則就應試者的一般常識、法律專業、儀表談吐、工作經驗及細心度等進行綜合評分,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筆試名單及地點將於12月29日下午4時公告,明年1月6日上午舉行筆試,口試名單于1月12日下午公告,並於1月14日分批進行口試。
北檢指出,檢察官助理主要協助檢察官分析詐欺案件爭點、彙整相關事證資料、製作卷證分析報告及附表,並協助法律問題研究、校對書類、實行公訴、製作簡報、建置詐欺案件資料庫及辦理刑事訴訟相關幕僚作業,並非單純行政性質。
待遇方面,檢察官助理屬約用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試用期3個月,薪資自360薪點起敘,月薪50,076元,若具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資格者,則自376薪點起敘,月薪52,301元,相關金額均已內含依法應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用。
北檢也提醒,檢察官助理因業務性質特殊,依規定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在其離職前3年內曾任職的檢察署或對應法院執行律師相關業務,另須通過體格檢查及素行調查,如有不良紀錄或報名資料不實者,將不予錄取或隨時解約。北檢強調,面對詐欺犯罪手法不斷翻新、案件量快速成長,檢察官助理已成爲偵查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人力,期盼有志投入司法工作的法律人加入團隊,一起替第一線辦案分擔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