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至9月近千件毒駕 未來快篩拒測「罰18萬、吊銷駕照」

臺北市警察局今年1至9月,共計查緝954件施用毒品後駕車案件,比前年同期增加831件,數量大增原因,是因刑法修正公共危險罪毒駕尿液毒品濃度值,嚴格取締毒駕。

交通部近期再度因應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上路,修正新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4條,明確規範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規定。

警察局所引進的快篩試劑,能檢出常見7種毒品,包括大麻、依託咪酯類、FM2、愷他命、安非他命、喵喵、鴉片等,對於檢驗毒駕犯罪有高效率與即時性等特點;未來,當駕駛人接受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陽性時,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制單舉發、移置保管車輛,對於拒測者,處以罰鍰新臺幣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無論是拒測或檢驗陽性的疑似吸毒駕駛人,都依法實施「人車分離」措施,以防範潛在危險。

爲打擊施用毒品後駕車犯罪,臺北市警察局配合警政署政策,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6日、7日召訓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及第一線執法員警,辦理「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提供試劑實物親手操作與法規適用討論,強化員警執法應用能力,爲未來新制施行預作準備,遏止毒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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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警察局召訓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及第一線執法員警,辦理「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記者廖炳棋/翻攝

臺北市警察局召訓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及第一線執法員警,辦理「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記者廖炳棋/翻攝

臺北市警察局召訓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及第一線執法員警,辦理「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記者廖炳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