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園代賑工屆期 冒友名再做3年領60萬
▲涉嫌冒用友人名義申請以工代賑的陳姓女子,被廉政署官員移送臺北地檢署。(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陳姓女代賑工,涉嫌在喪失工作資格後,從2022年起,冒用友人的身分,持續接受政府指派的環境清潔臨時工作,至今工作3年多,領取代賑金60餘萬元,臺北地檢署11日指揮廉政署兵分5路搜索,除陳姓女代賑工與友人外,負責審覈代賑資格的公園處陳姓女技士也因涉嫌圖利罪遭約談。
依《社會救助法》及「臺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等規定,年滿16歲以上未滿65歲、具有中低收入戶的臺北市民,可向任用機關申請以工代賑,每戶限制只能1人申請。
檢察官王貞元指揮廉政署調查懷疑,陳姓女代賑工從2011年就獲准以代賑工的身分,接受公園處指派到公共空間獲政府機關從事清潔工作,但工作資格到2022年終止後,陳女疑似僞造周姓女友人的身分,再次申請以工代賑,負責審覈的陳姓女技士則涉嫌放水,爲釐清案情,檢廉11日搜索陳女等3人住居所及辦公位置等5個地點,全案朝圖利、僞造文書等罪嫌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