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開庭稱「不是貪心的人」 詐助理費等案下月將宣判
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詐領助理費、收賄替建商關說建案等,士林地院昨開庭審理,陳哽咽自稱「不是貪心的人」,僅品嘉建設董事長鬍偉良維持主張無罪,全案預計明年1月12日宣判。
陳怡君說,她兩屆選舉都虧損,生活並不富裕,尤其是政黨活動需要經費,像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資,民意代表要想辦法拿出來,強調「若要賺錢,不會將家人房子作爲服務處,少賺租金」。
張惠霖認罪,其辯護律師說,此案反映助理費制度缺陷,民代辦公室長期支出龐大、薪資偏低等問題,應修法檢討。此外包含3名掛名助理和品嘉總經理高明義等人,僅品嘉董事長鬍偉良維持主張無罪。
陳怡君、張惠霖被控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另被查出收取建商「顧問費」,協助關說建案、許可申請等,士林地檢署今年6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刑法「僞造署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陳等7人。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左二)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左三)。記者葉信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