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沈慶京、李文宗延長境管 科技監控8月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等案,將於26日宣判。北院今天裁定同案被告沈慶京、李文宗分別自24日、23日起,延長境管及科技監控8個月。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於民國113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佔與背信等罪起訴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全案移審後,北院2度裁定在押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與李文宗交保,經北檢抗告,臺灣高等法院2度發回更裁,北院去年1月2日認定柯文哲等4人涉犯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而後,柯文哲、應曉薇3度延押2個月,李文宗、沈慶京則在2度延押2個月後,北院於去年7月裁定李文宗、沈慶京分別以2000萬元、1億800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8個月,並配戴電子腳鐶及個案手機。

由於李文宗、沈慶京境管、科技監控期間即將屆滿,北院認爲仍有延長實施的必要,於今天裁定延長2人境管及科技監控8個月。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