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保護令反成「催命符」 屏東立委蘇清泉倡科技監控補破網

▲蘇清泉提修法納科技監控護受害人。(圖/取自蘇清泉臉書)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近年社會案件頻傳,許多受害者竟死於恐怖情人之手,即使檢警已核發保護令,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甚至被質疑保護令形同「加害催命符」。爲補漏洞,屏東縣籍立委蘇清泉提案修法,將科技監控具體入法,並縮短核發時程,盼讓檢警得以及時監控加害者,確實守護受害人生命安全。

蘇清泉表示,近來發現不少暴力社會案件出自於恐怖情人 之手,有在街頭公然對伴侶施加暴力,甚至在檢警核發保護令 後即遭伴侶毒手喪命,在在讓民衆質疑檢警保護不力,反讓保護令成加害催命符。

爲彌補法律漏洞,屏東縣籍立法委員蘇清泉團隊研究英美等國相關法律措施,並由清泉領銜提案修法,在家庭暴力防治法 與跟蹤騷擾防制法,將科技監控具體入法,讓檢警能依法對家暴加害者施以監控,強化即時保護效果。

除了加上科技監控,蘇清泉也發現,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 平均11.9日、司法機關核發跟騷保護令 平均34.98日,過長時效對被害者相當不利,因此蘇清泉希望檢警能在2日內 核發書面給行爲人,確保受害人及時獲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