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案告網友無下文 北市議員徐弘庭曝陳菊案例喊:我不甘心

臺北市議員徐弘庭(右)質詢市警局長李西河。圖/取自議會網路直播畫面

臺北市議員徐弘庭不滿網友指他關說比特犬咬傷民衆案,控告網友妨害名譽,仍無下文,徐弘庭下午在議會質詢時向市長蔣萬安訴委曲,指有網友在社羣發一句「陳菊走了?」結果高雄市警局4小時找到嫌犯,這令他「心裡有點不甘心」警察局長李西河解釋,有些案子會比較有困難度。

蔣萬安下午赴議會報告追加減預算案,徐弘庭質詢時提到他提告網友的案子,相較4月23日發生一名網友在社羣發一句「陳菊走了?」高雄市警局4小時找到嫌犯,依社維法送辦,他看了「心裡有點不甘心」畢竟他是比特犬事件的PTSD創傷症候羣受害者,他3月17日被網友造謠,還有報案,陳菊沒報案,警4小時抓到人,報了案到現在抓不到人,爲什麼執法程序、效率上差這麼多。

徐弘庭還創舉4個狀況詢問警察局,A是市長治理能力差異?但不是啊,市長好感度,蔣萬安和陳其邁差不多;B是警察局長能力差異?C是受害者有差?因爲徐弘庭較小咖、陳菊大咖?還是D,受害者黨派差異?一個是國民黨的人受害,一個是民進黨籍受害?

蔣萬安請北市警局長李西河答詢,李西河說,若知道有刑案發生,或是從報章媒體,知道有交查、交辦,一定會立刻處理;至於陳菊的案子,4小時就抓到,他回答,可能速度、積極性、專業度夠,徐弘庭聽了笑出來說「徐弘庭案子沒積極性、專業度?」這個回答很危險。

李西河再解釋,警局受理案件,1年4萬多件,受理或交查交辦,知道任何犯罪訊息就積極查處,有些網路、有些實體,有些是沒監視系統,會比較有困難度。徐弘庭說「罵我的人藏得比較厲害?」李西河說,有些是因爲有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