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校長裡外不是人」 教團籲教育局處扛責、分流校園檢舉案
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上午舉行事「解決教師荒—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公聽會。記者曾原信/攝影
用來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常遭詬病大案小案都處理,讓教學現場人心惶惶。對此,校長團體盼能由地方教育局處決定投訴案件的受理,避免校長在校事會議中面對老師、家長、主管機關的「三方爲難」;國教行動聯盟常務理事張文昌也說,別讓校長裡外不是人,主管機關應扛起責任把關大小案件分流,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指出,校事會議的啓動機制應專業、謹慎,希望能由地方教育局處設置委員會,負責判斷校事會議是否啓動。他也嘆道,校長在校事會議面臨「三方爲難」,校長是執行法規的人,只要校事會議受理案件,老師就罵校長是在「整肅」;若不受理案件,家長又罵校長在包庇老師;到調查結束階段,如果教育主管機關不滿意結果,還能一再退回,指責校長辦事不力。
律師翁國彥長期觀察校園濫訴問題,也發現中央到地方教育主管機關長時間操作「退回」機制,導致學校行政端的寒蟬效應,擔心若不按照主管機關的意見啓動校事會議,行政人員、尤其校長會被懲處。同樣地,在教評會、考覈會中,就算案件嚴重程度未到,若教育局處認爲應懲處,不懲處就不斷「退回」,往往讓學校最後選擇妥協。
張文昌直言:「別讓校長裡外不是人」,目前草案中由校長負責找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及調查人才庫成員討論,投票決定是否受理檢舉案件,但其實校長本身並沒有投票權,案件受理與否卻得由校長概括承受。他呼籲主管機關要扛起責任,由縣市教育局處把關分流,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爲,除了由縣市政府做分流,長期來說,也許要考慮透過地方教育局處、縣市政府、中央的第三方公正機制處理不適任教師,不要把責任都放在學校。
立委陳培瑜也指出,現在只看見親師困境,但很多時候爲難老師的是現場的老師、主任、校長。因此,她建議成立第三方專責機構,進駐法律、社福、心輔等相關資源,不要讓學校成爲司法審判單位,當學校像法院一樣處理案件,調查過程往往造成教學現場撕裂與傷害。
教育部長鄭英耀迴應,在統計數據中,也發現到一些情況輕微的行爲,其實只要彼此互相提醒就能解決,或是提供老師協助、輔導,但這些都不是校事會議制度設立的初衷,因不涉及解聘、停聘不續聘等事項,應該在程序中就直接分流到學校考覈會處理。有專家學者建議由地方教育局處負責案件分流,鄭英耀表示,可以再來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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