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退出不是民粹定價:從新壽案看臺灣需要更成熟的解約制度

近期北士科 T17、T18案因新壽與臺北市政府協商解約,外界焦點再次集中於「解約金44.7億是否合理」的議題。但在社羣輿論裡,這個討論逐漸被民粹式的情緒渲染,彷彿解約金是「企業撈錢」「賺政府便宜」,甚至有人以爲只要市府大聲斥喝、強勢喊價,企業就應該無條件接受併吞下成本。然而,從制度史與臺灣BOT/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經驗來看,若社會只停在這種表面輿論,反而可能讓臺灣未來的重大招商與投資,陷入更大風險,甚至讓所有臺灣民衆共同付出更高代價。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聶建中。聶建中/提供

BOT與地上權制度之所以存在,目的就是降低政府一次性負擔,讓民間資本進入公共建設,加速城市發展,也讓公共利益與民間效益找到可交換、可計算的框架。這些制度的本質,就是建立「可預期」與「可計算」的風險分攤機制。而這些制度一定都包含:若未來政策調整、情況變動、政府希望另做安排時,必須有一套透明、對等、合理的退出機制。

有關北士科新壽解約金一案,輿情多所誤解,那不是「補貼」,是依循制度內原本的成本計算模式,新壽與輝達本來能在T17、T18簽出MOU,代表這個案子確實曾經具備高度可行性。如今因爲外在政策變動、輝達需求擴張、國安層級需求、整體AI全球供應鏈佈局改變,讓公共利益重新排列組合,這不是新壽的錯,也不是市府的錯,而是典型公共政策與全球產業在實務上必然會遭遇的轉折。

面對這種轉折,需要的不是「誰讓誰犧牲」,而是制度如何把「原本就投入的成本」合理拆解。若今日社會情緒是鼓勵政府用輿論施壓企業、用政治力量迫使民間白白吞下成本,短期可能爽快,長期卻會讓企業在未來對政府招商、BOT合作、公共建設投入時「風險評估直接調高一級」,因爲企業會認爲臺灣制度不穩、政府不可信任、政策變動成本不可測、退出條件不可預期。

最後受害的是誰?不是單一企業,而是所有未來想進入臺灣的跨國投資者。在本案中,新壽最後願意退場,是讓輝達在臺灣得以更快落地、更快啓動新基地整體作業;新壽承擔的是實質損失、市府承受的是政治壓力、輿論面對的是對國家產業算盤的焦慮。社會真正應該討論的是:未來政府在談都市更新、科學園區、產業基地招商時,如何透過制度設計降低這種爭議,而不是永遠用情緒去逼迫民間吸收公共治理成本。

臺灣要推動下一輪大型AI基地投資、下一輪都市科學園區整合,甚至下一輪與外國科技巨頭的全新合作,都不能建立在「政策能任意反悔,退出靠民粹輿論定價」的環境下。越是國際級公司,越會精準評估這件事情:臺灣制度有沒有讓人能算得出風險?

本案讓我們應該思考的真正課題是:如果臺灣期望更大規模的國際企業來臺灣設總部,就更應該珍惜每一個願意投入臺灣土地、市場、開發以及產業鏈的本地企業。新壽願意退場,是體認到臺灣在全球供應鏈重新輪替中的國家利益優先。社會應該從這個脈絡來理解,而不是讓事件變成簡化版本的「誰拿了多少錢」。

制度可以決定國家競爭力;可預期性是跨國資本最看重的東西。在未來的公共建設、招商引資以及大型BOT案件中,解約機制、補償機制、退出機制,都必須被視爲制度的一部分,而不是情緒市場的一部分。

如果臺灣希望讓下一個國際旗艦企業願意把關鍵基地放在臺灣,那我們更需要以成熟的制度思維,讓世界知道臺灣不是一個靠輿論決定價格的國家,而是能與企業講理、講制度、講可預測、講風險計算的國家。這,纔是本案給臺灣真正的啓示。

(本文作者: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聶建中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