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戴綠帽!移工水果刀猛刺泰國小王肚子奪命 判刑7年2月
▲胡男持刀刺死小王,一審判刑7年2月,胡不服上訴,二審駁回。(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越南籍胡姓移工2023年間,發現同是越南籍的阮性妻子與工廠同事泰國籍同姓男子有婚外情,警告2人不準再有來往後,隔年又驚覺妻子與同男仍有聯繫,憤而持刀刺傷同男導致傷重不治。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胡7年2月,胡不服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近日駁回,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胡男、阮女、同男,都在臺中某塑膠廠工作,胡男在2023年發現妻子阮女與同男有婚外情,立即要求阮與同斷絕聯絡,同時要阮女搬到大雅區租屋處同住。
2024年8月間,胡男返回越南探親,未料阮女卻趁機自行搬家到龍井區租屋;胡回臺後,前往龍井區找阮女,查看手機後發現阮女又持續與同男有聯絡。
同年9月,胡要求阮女騎車載他到同男住處理論,雙方見面一言不合,胡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刺向同男腹部1下,同男驚恐躲回房間,胡經附近民衆勸阻離去,但房東打開房門後,同男已經失去生命跡象倒臥在地,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
臺中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2月有期徒刑,胡男認爲量刑過重上訴,主張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已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等理由請求輕判。
二審審酌,原審已考量胡男無前科、犯罪動機及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以及達成和解等情,僅就本案科刑的最低刑度酌加2月,已屬從輕科刑,原審刑度無違誤,予以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