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擺脫挪用鉅款嫌疑! 李荷妮「涉違法10年」接受警方調查中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南韓演員李荷妮雖然已擺脫先前「挪用、背信」的嫌疑,但因旗下公司HOPE PROJECT自2015年成立以來,從未依法登記爲大衆文化藝術經紀業,遭人檢舉,現正面臨警方調查。

▲李荷妮。(圖/翻攝自Instagram/honey_lee32)

據韓媒《體育京鄉》報導,首爾江南警察署29日證實,已受理針對李荷妮的告發案件。檢舉人指出,經紀業登錄義務與會計規範不是形式問題,而是維護大衆信任與保障藝人權益的最低標準,呼籲警方嚴格調查李荷妮是否確實履行相關法律義務,依《大衆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未登錄者恐面臨最高2年有期徒刑或韓幣2000萬元(約臺幣50萬元)罰金。

HOPE PROJECT由李荷妮丈夫彼得・張擔任代表理事,李荷妮則擔任社內理事。調查顯示,公司近10年皆未登記爲經紀業,違規情況持續多年。

今年2月,李荷妮因被國稅廳追繳韓幣60億元(約臺幣1.5億元)稅款,一度遭以挪用、背信嫌疑告發。檢舉人質疑公司在無常設員工的情況下,卻支付韓幣27億元(約臺幣6750萬元)薪資,且資本額僅韓幣1000萬元(約臺幣25萬元)的公司,竟能在兩年內以法人名義購入價值韓幣65億元(約臺幣1.6億元)的不動產。

不過,警方調查後認定,公司購屋資金來自現金與貸款,難以視爲李荷妮的挪用行爲;同時,薪資與獎金的支付亦不算過高,也無證據顯示公司資金被用於個人租屋,因此決定不立案。

儘管警方已結案,但法律界仍有聲音認爲調查存在疑點。律師盧鍾彥指出,公司長期將地址登記於江南、龍山的高價公寓,情況相當特殊;許多藝人與網紅以豪宅登記公司地址卻實際居住,卻僅因遷入登記地不同就被警方簡單排除調查,令人質疑調查是否過於草率。

目前警方已對「挪用」部分不予立案,但針對未登記爲經紀業的指控,李荷妮仍需接受調查。此案後續進展,將攸關她的個人聲譽以及經紀公司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