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離島條款已公佈生效 政院仍盼立院速審院版草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行政院提供

爲解決現行財劃法離島公式錯誤問題,立法院11月21日三度修正財劃法,將離島分配公式與本島脫鉤,該法案已在12月3日經賴清德總統公佈生效。行政院表示,政院版財劃法合憲、符合地方自治精神,也合乎公債法規定,是獲得最大共識的版本,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

藍白去年底聯手修正財劃法,將於明年上路,但條文把本島19縣市統籌分配稅款的分母寫成全國22縣市、未排除離島,導致分母被放大,離島及部分縣市獲得的統籌分配稅款不增反減,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也無法分配。

爲解決分配公式爭議,立法院會11月21日三讀修正通過財劃法,將離島分配公式與本島脫鉤,總統府已於12月3日公佈,該法案將溯及至今年3月21日起生效。

對於財劃法「離島條款」已公告生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現行新版財劃法存在水平分配不公平、垂直分配不合理等問題,儘管政院勉強編制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但難以解決地方不均衡以及中央量能縮減等問題。

李慧芝說,政院版財劃法已在今年11月20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不僅符合憲法、財劃法以及地方自治的精神,也合乎公債法規定,目前是獲得最大共識的版本,呼籲立法院能夠儘速審議院版財劃法,在地方獲得更多財源、強化自治精神的同時,也能讓中央也能保有足夠量能推動國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