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簽過DNR!病危入院「昏迷前後悔了」 醫護急call...女兒卻拒接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肺炎病危患者原先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但在將要陷入昏迷的生死關頭,突用微弱聲音表達「反悔了想被救」;然而,患者已無力重新簽署文件,唯一的家屬女兒又因關係疏離拒接電話,讓醫護人員陷入兩難。
生死瞬間的意志翻轉
胸腔科醫師蘇一峰今發文提到,該名肺炎病患入院後病情惡化,雖然清醒時曾簽署DNR,明確表達不願在病危時接受急救;但在接近昏迷之際,強烈的求生慾望讓他開口反悔。
唯一家屬拒絕出面!醫護陷兩難
醫護人員雖親耳聽到患者訴求,但病患已無體力書寫撤銷文件;更無奈的是,病患唯一的家屬女兒與之關係惡劣。在病患情況危急、需要家屬確認醫療決策時,女兒拒接醫院電話,他們再次致電更直接進語音信箱。
蘇一峰不禁感嘆,醫護難斷家務事,在缺乏有效書面證明及家屬授權的情況下,醫護人員如何在法規與人道救援間取得平衡,成爲極大的挑戰。
醫療意願變更之法律機制
針對此類爭議,醫療專家指出,《病人自主權利法》雖保障病患的拒絕醫療權;但在實務上,病患若在意識清楚時口頭表達變更意願,醫護人員應儘可能錄影或由兩位以上人員見證存證。若情況危急且無家屬到場,醫療團隊通常會以「生命優先」爲原則進行緊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