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長期不用 辦停駛節稅
出國期間若車輛長期不用,記得先辦「停駛」纔可免繳使用牌照稅。基隆稅務局提醒,民衆只要向監理機關申報車輛停止使用,停駛期間即可免課牌照稅,稅額也會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若已先繳整期稅款,還可申請退還溢繳部分。
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是以車輛是否「在用」作爲課稅依據,而不是單純看車子有沒有開上路,因此,即使車輛長時間停放未使用,只要沒有辦理停駛申報,仍會被視爲持續使用,依法須繳納全額稅款。
實務上,不少民衆出國、長期未用車,卻忽略停駛申報,導致多繳稅,只要事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稅額即可依實際使用期間按日計算,停駛期間完全免稅。
若車輛之後要重新上路,必須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登記,完成程序後才能合法使用。若未辦理復駛就直接使用車輛,或在停駛期間被查獲行駛於公共道路,不僅需補繳原本應納稅額,還會被處最高二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