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瑩罷免不實連署案 立委許宇甄7名黨工涉案移屏院併案審理

北檢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陳瑩罷免不實連署案,認定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專委李得全7人以2000元紅包、或每小時150元代價指示黨工、志工抄寫連署名冊,7人涉嫌僞造文書、個資法,因許宇甄等人另涉伍麗華不實連署案,已由屏東地院審理中,12日以裁判上一罪關係,將許宇甄7人涉案部分併案屏東地院審理。

另國民黨組發會組織部主任徐孟正13名黨工,因認罪,北檢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其中徐孟正須支付10萬元,其餘12人均支付2萬元公庫,13人均須參加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

另陳瑩罷免案領銜人福定多諾,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國民黨去年初發動陳瑩罷免案,共將提議人名冊2516分送中央選舉委員會,但被中選會發現名冊中有218人死亡、不具原民身分、個資錯誤,涉嫌僞造文書及個資法,向檢方告發偵辦。

北檢查出,前國民黨組發會主委許宇甄、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專委李得全、謝友光、編審隨承翰、柯達昱、志工團團長萬培傑7人,針對陳瑩罷免案,於去年1月23日至2月2日,指示志工抄寫提議人名冊,提供加班黨工春節期間2000元紅包、志工以每小時150元紅包,涉嫌僞造文書及個資法。

由於許宇甄、黃碧雲、李得全等9人,另涉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不實連署案,屏東地檢署去年起訴9人,案由屏東地院審理中,目前包括許宇甄、立委盧縣一、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不認罪外,其餘6名國民黨工、幹部及志工皆認罪。

北檢因許宇甄、黃碧雲、李得全7人,涉嫌陳瑩罷免案不實連署案,與屏東地院審理中的伍麗華案有裁判上一罪關係,因此將許女7人涉案部分,移由屏東地院併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