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扣多少薪公司說了算?勞基法規定曝 很多老闆都違法
一名女網友表示,「遲到一分鐘扣多少錢」等規定,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引起討論。(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上班遲到扣薪怎麼算,很多公司遲到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或是遲到1分鐘扣50元等,但有內行人指出,類似規定其實有很大的問題,且涉嫌違反勞基法,不過多數網友無奈指出,現實是整個臺灣都這樣做,去跟老闆講這種事情只會被資遣;《勞基法》則明訂,僱主應依照勞工的時薪、月薪計算出每分鐘實際薪水,再依照實際遲到時間來扣薪,若溢扣且經勞檢認定屬實,最高可處100萬罰款。
一名女網友近日在Dcard表示,看到有人發文抱怨遲到1分鐘被扣1小時薪水的討論文,還有很多人覺得相關規定沒問題,讓她難以置信,驚呼「爲什麼很多臺灣人在做不符合勞基法的工作?」
原PO指出,勞基法實際上的規定,是要求僱主不得超過員工實際未提供勞務的比例,代表實際上應該根據員工的時薪或月薪,並依照遲到比例來計算要扣多少錢,凡是「遲到1分鐘扣50元」或「遲到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等規定,都涉嫌違反勞基法。
不過其他網友看完後紛紛喊「你去找老闆講,講了就是資遣,很多公司都這樣,整個臺灣都這樣,所以無奈還是要做啊」、「講了就是要換公司,除非頭鐵或剛進來的新人,不然老人都默認」、「檢舉搞不好還會被泄漏身分,誰敢這麼做」、「政府都在往資方靠攏,你想期待會改變」。
也有人說「之前在餐廳打工遲到一分鐘扣20元,覺得根本有病,直接嗆經理說我要去檢舉」、「被壓榨還是要賺錢,不然哪來錢繳房租水電跟吃飯」、「之前面試完回家,說這間違反勞基法不想去,結果我媽說勞基法只是參考用的,要親手把女兒推入火坑,超好笑」、「享勞健保就代表有給福利,請妳先搞清楚老闆的嘴臉」。
104人力銀行的「法務長專欄」曾介紹,勞基法有規定員工遲到時的正確扣薪方式,時薪制勞工爲「時薪÷60分鐘×當月實際遲到分鐘」,月新制勞工爲「月薪÷30日÷8小時÷60分鐘×當月實際遲到分鐘」,若有溢扣勞工工資且經勞檢認定屬實者,可處新臺幣2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公佈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