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養豬12/6起須裝設「自動連續監測」 惡意違規將廢除許可

▲陳駿季(左三)說明非洲豬瘟解禁一週後情形。(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非洲豬瘟禁令上週解禁,至今已超過一週。農業部今(14日)表示,解禁後對進入拍賣場斃死豬一律採檢都是陰性,但爲防範非洲豬瘟,未來化制場當天斃死豬或數量異常要進行即時處置。環境部則表示,在12月6日前完備法令,要求用廚餘養豬的豬農,一定裝設自動連續監測,也考慮豬農若惡意違反廚餘養豬規定,將直接廢除許可。

臺中梧棲養豬場在10月22日爆發非洲豬瘟確診,農業部先啓動豬隻禁運禁宰與禁廚餘養豬等七項防疫作爲,隨後啓動三階段、每階段五天的防疫措施。由於未傳出新個案,農業部在上週宣佈解除豬隻禁運,但維持禁廚餘餵豬。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指揮官陳駿季,今天說明會議重點及解禁後一週情形。

農業部長陳駿季首先指出,解禁後至今一週,對進入拍賣場斃死豬一律採檢都是陰性,目前可鬆一口氣,但爲了預防非洲豬瘟,在第四階段會有更精進作爲,包括未來化制場當天斃死豬或數量異常時,必須要進行即時處置。

另在優化豬農補助部分,陳駿季表示,預計從下週二開始,在全國各地農會啓動一站式服務,讓豬農就近申請相關補助,並直接以入帳方式進入豬農戶頭。

至於外界關心的開放廚餘養豬部分,陳駿季指出,廚餘再利用是地方政府核發,若要開放必須符合「廚餘蒸煮查覈落實、監控即時及法令完備」等3條件,所以地方縣市政府同意才能開放,這是最重要的,透過和縣市政府溝通與說明,讓所有豬農知道,若要繼續該廚餘養豬做什麼準備。

不過,陳駿季表示,環境部跟農業部目前也在考慮,若惡意違反相關規定,會考慮直接廢止再利用許可,而不是讓豬農有改善空間。未來也會審慎評估,輔導養豬20頭以下豬農退場。

環境部環管署則表示,《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已規範一般廢棄物的回收、清除與處理方式,所以會將廚餘蒸煮需要即時監測部分放入上述法規,未來養豬戶若要用廚餘養豬,一定裝設自動連續監測,會在12月6日之前完備上述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