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用電到發電 內政部:37座污水廠年發電破1,800萬度

政府加速綠能佈局,先從公共設施下手。內政部表示,目前已在全臺37座污水處理廠設置太陽光電,年發電量約1,833萬度,未來還有擴充空間,並同步推動建築強制設置太陽光電,讓都市從「用電者」轉爲「發電者」,作爲邁向2050淨零碳排的重要策略。

行政院日前召開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會議,內政部指出,已全面盤點可發展綠能的公有場域,優先鎖定污水處理廠與再生水廠作爲示範據點。目前37座污水處理廠已完成光電設置,總裝置容量達14.35MW,不僅提升公共設施能源自給能力,也穩定供應綠電。

在制度面,內政部已與經濟部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明定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只要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就必須設置一定規模的太陽光電設備。內政部強調,未來建築不只是耗能體,還會成爲能源生產者,透過屋頂與外牆設置光電設備,提升都市整體能源自主性。

除了既有成果,政府也持續擴大潛力場域。內政部盤點,目前還有13座污水處理廠具備新增或擴充空間,預估可再增加約2.95MW裝置容量。推動方式也從過去只利用屋頂,進一步延伸到污水處理池上方,大幅提高可利用的日照面積。

至於地熱等其他再生能源,內政部說,在國家公園等環境敏感區域,仍以生態保育與景觀維護爲優先,避免綠能開發影響自然環境。

內政部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法規調整與示範案例,提升公部門綠能使用比例,同時帶動民間投入,逐步推進能源轉型,朝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