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明年ECFA續按規定實施
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廿九日發佈「二○二六年關稅調整方案」,其中提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明年將繼續按規定實施。中新社
儘管兩岸關係緊繃,但據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昨日發佈「二○二六年關稅調整方案」,其中提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明年將繼續按規定實施。
ECFA早收清單自二○一一年起實施,分爲「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兩大類。其中,臺灣出口大陸在貨品貿易共有五三九項,包括石化、運輸工具、機械、紡織及十八項農產品等;服務貿易九項,含銀行、保險、證券等服務業,已逐漸降至零關稅。不過,陸方自二○二三年十二月起,分批中止部分對臺關稅減讓,目前實際享有優惠的項目減少,扣除遭中止的項目後,目前仍有三五九項臺灣出口產品繼續按ECFA規定實施協定稅率。
針對二○二六年關稅調整方案,陸方指出,爲持續深化經貿合作,促進區域融合發展,二○二六年根據與卅四個交易夥伴簽署的廿四項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繼續對原產於上述交易夥伴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協定稅率。
其中,一方面根據有關協定內容進一步降稅,包括與紐西蘭、秘魯、瑞士、南韓、澳洲、巴基斯坦、模里西斯、柬埔寨、尼加拉瓜、厄瓜多、塞爾維亞、馬爾地夫的自由貿易協定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進一步降稅。
另方面對已完成降稅的有關進口貨物,繼續實施相應協定稅率。包括中國大陸與東協、智利、新加坡、喬治亞、冰島、哥斯大黎加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國大陸與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穫安排,中國大陸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亞太貿易協定,繼續按規定實施。
據發佈,二○二六年中國大陸對九三五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目的爲增強大陸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聯動效應,擴大優質商品供給。同時,大陸將繼續給予四十三個與陸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百分之百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實施特惠稅率。其中,關稅配額商品僅將配額內關稅稅率降爲零,配額外關稅稅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