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繼承竟變自肥!大哥盜蓋印章 「吃掉整塊地」真相曝光

代辦繼承竟變自肥!大哥盜蓋印章,「吃掉整塊地」真相曝光,法官依法判刑4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阿奇、阿靜(均化名)兄妹原以爲把父親遺留的土地,繼承登記作業交給大哥阿肯(化名),省事又安全,沒想到卻成爲全案翻盤的導火線。法院認定,阿肯在受託辦理繼承登記時,偷偷越權盜蓋印章、僞籤兄妹姓名,將父親土地變更爲自己單獨所有,依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三兄妹的父親於2013年間過世後留下土地,三人協議由大哥阿肯負責辦理繼承登記,阿奇與阿靜也依約提供印鑑證明、身分證與印章,不疑有他。然而,阿肯卻將手中的授權文件「加料」,在繼承登記相關資料上逾權蓋印、僞籤兄妹名義,並以此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將土地變成「阿肯單獨所有」。

更令人錯愕的是,阿奇與阿靜直到7年後才發現遭大哥暗算,因爲地籍重測需要調閱土地謄本,阿奇向地政單位查詢才發現繼承登記早被變造,追問大哥阿肯才知實情。

法官指出,雖然兄妹曾授權阿肯代辦,但授權僅及於「三人共有」的繼承登記,阿肯卻擅自以二人名義製作文書,將遺產改登記成「個人所有」,此行已逾越授權範圍,仍屬僞造私文書行爲。地政承辦人在不知情下依僞造文件登載,造成地籍管理失準,也侵害其他兩名繼承人的權益。

法官引用相關最高法院判決意旨指出,只要行爲人逾越授權範圍,以他人名義蓋章、簽名形成違反本人意思的文書,即屬盜用印章而僞造私文書。阿肯僞造多份文件、同時侵害兩名繼承人法益,屬一行爲觸犯多罪,依想像競合從一重罪行使僞造私文書論處。

法官考量,阿肯爲謀取一己利益,竟揹着阿奇、阿靜僞造文件,手段侵害親情與地政正確性,行爲應受責難。不過,他承認犯行,並與阿奇、阿靜調解,按期履行賠償,阿奇與阿靜也在調解書上表明同意從輕量刑或宣告緩刑。

日前依法判決,阿肯的行爲已構成行使僞造私文書罪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