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加違建「套房出租牟利」!新北市府鐵腕拆除 今年已改善逾300件

▲「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自109年8月發佈實施,迄今已強制拆除頂樓違建出租套雅房70件、收費逾800萬元。(圖/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統計,截至2025年9月爲止,新北市已改善逾300件違建案例,其中包括新莊、板橋2處頂加違建,屋主將內部隔間成多間套房出租,嚴重影響居住安全,遭列爲優先強制執行拆除對象,於10月依法強制拆除完畢,並向屋主收取拆除費用,合計約8萬元。

新北市工務局長馮兆麟指出,屋主於頂樓加蓋隔成多間套雅房並出租牟利,不僅違法,損害公共利益,更潛藏高密度居住的公安風險,爲維護市民居住安全,市府持續嚴查套雅房違建,防止釀成公安意外。馮兆麟表示,「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自109年8月發佈實施,迄今已強制拆除70件、收取拆除費用逾800萬元,凡違建符合影響公安、環境衛生等情形,將執行強拆並收費,民衆勿有任意搭蓋違建並出租牟利的僥倖心態。

拆除大隊以近期強制拆除的新莊瓊林路及板橋光正街2處頂加違建爲例,屋主於內部隔間成多間套房出租,嚴重影響居住安全,未自行改善,故由拆除大隊分別於10月14日及10月16日依法強制拆除完畢,並向屋主收取拆除費用合計約8萬元。

拆除大隊指出,影響公共安全擅自增設多電錶格局之套房且出租使用行爲,經2次函文通知違建人需配合出席勘查,若涉及規避檢查與拒不見面者,得依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2項規定並同法第91條第1項處其6至30萬元等罰鍰限期改善,倘仍拒不見面者,得連續處罰。

拆除大隊表示,頂加違建套房因人員進出複雜,屬營利行爲,如遇到火災、地震或消防設施不完備,就存在着高公安風險,進而嚴重影響居住安全。爲降低有公安疑慮違建,自104年至114年9月底已拆除或改善超過3,500餘件。未來將持續加強稽查。爲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拆除大隊表示,倘經勸導仍未自行拆除改善者,除經市府執行強制拆除外,仍需向違建人收取拆除費用,呼籲民衆勿違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