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母女被騙1200萬走上絕路!兒告車手討公道 法院判賠216萬

▲北市母女誤信假柴鼠兄弟1200萬積蓄被騙光輕生,兒提告車手求償。(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寧姓母親與女兒誤信詐騙集團假冒知名投資型YouTuber 柴鼠兄弟的投資廣告,陸續投入逾1200萬元卻血本無歸,最終承受龐大經濟與心理壓力輕生身亡。事後,寧母之子提起民事求償,原請求461萬元連帶賠償;士院判僅就實際取款論責,判鄭、顏姓車手分別賠償200萬、16萬元,合計216萬元,其餘駁回。

詐騙集團先在臉書投放冒名投資網紅的不實投資廣告,標榜穩定獲利、專人指導。寧姓母親與女兒點擊廣告後,依指示加入暱稱爲「丁雅如」、「騰達-在線營業員」的 LINE 帳號,並下載名爲「長紅E點通」的投資 App,誤信畫面中顯示的帳面獲利數字與對方話術。

隨後,詐騙集團以「資金交割」、「提升投資等級」等理由,要求被害人不要透過銀行轉帳,而改以「面交現金」方式投入資金,並派遣所謂的「投資專員」出面取款,藉此規避金融監管、製造金流斷點。

其中一名被告爲鄭姓車手,於2024年8月5日下午5時35分許,依詐騙集團指示,前往北市某巷口,自稱是投資公司專員,當場向寧母收取現金200萬元;另名被告則爲顏姓車手,於同年9月10日晚間6時41分許,以相同手法、在同一地點向寧母收取現金16萬元。

此外,另有多名車手也依詐騙集團指示,分別向寧母與女兒收取50萬元、55萬元、140萬元等款項。寧姓母女前後投入的資金累計超過1200萬元,直到無法提領出金,才驚覺遭到詐騙。

然而,寧姓母親與女兒在發現多年積蓄付諸流水後,承受沉重的經濟壓力與心理負擔,最終選擇輕生身亡。寧母與女兒於2024年12月間死亡,家中僅留下兒子獨自承受雙重喪親之痛。

寧母之子事後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多名車手同屬詐騙集團成員,應依民法共同侵權行爲規定,對母女所受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實際請求金額爲461萬元,系多名車手向被害人面交收取的款項總和,並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等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不過,法院審理後指出,雖可認定鄭姓、顏姓2名被告均加入詐騙集團,並分別擔任向同一被害人收取現金的「車手」,但依現有證據,尚無法證明2人彼此之間具有主觀上的意思聯絡,或在客觀上存在共同實行、相互利用的行爲關連,也無法認定其中1人對其他車手的取款行爲具有幫助或協力犯意。

法官說明,民法所稱的「共同侵權行爲」,須具備共同犯意或行爲關連;本案中,僅能認定各車手就「自己實際參與取款的行爲」負責,不能命其中任何一人,爲其他車手的取款金額負責,因此不成立連帶賠償責任。

因此,合議庭判決指出,鄭姓車手須賠償寧母之子200萬元,並自2024年12月24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顏姓車手則須賠償16萬元,並自2024年12月11日起按年息5%計息。至於原告其餘請求,因不符連帶賠償要件,均遭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