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建議調解,我們最好同意?我是輸定了還是看起來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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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蘇家宏律師

法官建議調解,我們最好同意?!

不管是在民事法庭上、刑事法庭上或是在地檢署檢察官面前,都有可能聽到「建議雙方調解」這句話。

法官這樣問,我是不是輸定了?是不是我看起來理虧?還是法官根本懶得判?

其實「調解」是一種創造雙贏的「程序」與「機會」,法官並不是要我認輸的意思。

1. 肥的勝訴比不上瘦的和解

打官司拼到底絕對不是一時半刻,需要很多時間跟他拼了,也許還要花不少的律師費,頭髮變花白了,在中間過程裡還很不高興,就算最後勝訴,回頭過來想想,會不會想說早知道不要打這場官司?

因爲實在太過累人,太過傷神。

如果有機會70%的勝訴,你願不願意接受這個結果,減少「受折磨」的時間?

2. 調解是一種溝通的程序

如果法官提議調解,不代表你處於劣勢,調解是一個雙方可以和平解決的空間、程序與機會 ,讓彼此能夠透過調解程序找到和解的契機。

調解不是「讓不讓步」的選擇題,而是「值不值得談」的判斷題。

專業談判律師會協助你,設計談判的程序與底線,分析談得下來的空間在哪裡?讓步會不會影響未來權益?創造談判的價值。

3. 談不攏,提出的條件不會受到拘束

調解的所有對話與提案,原則上都屬「不列入訴訟證據」。除非是雙方達成和解並簽下調解筆錄,否則,只要雙方談不攏,中間的討價還價過程,並不能拘束任何一方。

調解是需要雙方合作的,只要合作得好,達成共識才是真正的雙贏,沒有達成共識,之前的都只是過程,並不能拘束彼此。

4. 遇到法官「親調」時,要慎重看待。

所謂法官「親調」,是法官親自主持調解。這不只是一次談判的機會,更是你向法官展現態度、釐清立場的重要時刻。

雖然在談不攏的狀況下,調解中,雙方所談的內容在法律上法官不能採用,但法官親調時,我們在調解時的表現,會影響法官對我們觀感,有可能會影響後續的訴訟程序或判決結果,要特別慎重。

5. 和解(調解)是司法程序中,我們可以掌握結果的最佳方式

如果訴訟走到法官判決,那就是一邊贏、另一邊輸的結果,在判決前誰都不能確定到底是誰贏?判決書送達後,結果一翻兩瞪眼,就沒有轉圜的餘地。

但人生很多事情,其實從來不是輸贏的問題。

和解(調解),不是認輸,也不是軟弱,而是用智慧與勇氣「確認」並且「掌握」判決結果。

人生有時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在不滿意中找到理解與平衡。這,就是和解的力量。— 蘇家宏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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