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錢了!嘉義竹崎鄉5000元振興金 2/6起發放

▲竹崎鄉「馬上幸福、馬上有錢」5000元振興金,2/6起發放。(圖/竹崎鄉公所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爲減輕丹娜絲颱風對鄉民生計造成的衝擊,嘉義縣竹崎鄉公所推出每人新臺幣5,000元的「振興經濟金」,自2月6日起分階段辦理髮放,作爲災後振興最實質、最有感的暖心回饋,讓鄉親在農曆年前後即可感受到政策溫度。

竹崎鄉長曾亮哲表示,災後重建不僅是道路、設施等硬體工程,更重要的是照顧鄉親的生活壓力。公所在盤點開源節流成果、確保財政穩健後,將預算優先轉爲鄉民福利,這筆5,000元振興金不只是經濟上的支援,更是一份心意,希望讓大家「馬上有錢、馬上幸福」,安心過好年。

爲確保全鄉32,089位符合資格的鄉親都能順利領取,公所規劃三階段分流發放,兼顧效率與便利,落實「馬上就辦、馬上有感」的行政作爲。

第一階段爲「村定點發放」,自115年2月6日(五)至2月8日(日),由各村設置發放所,鄉親可就近領取;第二階段爲「村辦公處補領」,時間爲2月9日至2月12日,未及於第一階段領取者可至戶籍所屬村辦公處辦理;第三階段則爲「申請匯款」,於2月24日至3月6日受理,提供無法親領或委託領取者申請。

資格方面,凡於114年12月10日前設籍竹崎鄉,且於發放首日仍在籍之鄉民皆具領取資格;同時,於該日前出生並在發放首日前完成戶籍登記的新生兒,也同樣可領取5,000元振興金,充分展現照顧全鄉、世代共好的用心。

曾亮哲鄉長也呼籲,鄉親領到振興金後,能多加運用於在地消費,支持竹崎商家與產業,帶動地方經濟正向循環。他強調,這筆資金不只是紓解壓力,更是振興百業的重要動能,未來公所也將持續努力,讓每一位鄉親都能真切感受到「馬上幸福」的施政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