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16歲女兒拍裸照!狼父竟逼她脫光「多次猥褻」:妳自找的

▲新加坡一名16歲少女遭親生父親侵犯。(示意圖/VCG)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54歲父親,在女兒手機發現她的裸照與私密影片之後,竟以「教訓」爲由,多次侵犯親生骨肉,還宣稱是女兒「自找的」。他23日被判入獄6年,其中包括代替鞭刑的9個月刑期,因爲他已超過50歲,根據該國法律無法受到鞭刑處罰。

女兒手機發現裸照 父竟趁機猥褻

CNA等新加坡媒體報導,2024年5月,當時年僅16歲的受害少女,把自己的裸照及私密影片傳給男同學,被父親查看手機時發現。

5月12日,父親將女兒叫進臥室並反鎖房門,憤怒命令受害者脫光衣服,即使女兒道歉並拒絕脫衣,依然不斷提高音量並重覆命令,甚至喝斥「都是妳自找的」。

沒想到惡夢還沒結束,當日將近午夜時分,父親要求女兒開門洗澡並讓他觀看。接下來,父親質問女兒手機裡爲何還有其他男性親密照片,憤怒地說「妳想看別人的,那要不要看我的」,隨後在辱罵聲中再次侵犯受害者。

▼少女逃家失敗後,向母親訴說遭遇。(示意圖/CFP)

少女逃家避難 母親憤怒質問

少女事後逃往阿姨家避難,卻被父親找到並帶回家,她在別無選擇之下,終於鼓起勇氣,向母親訴說遭遇。

面對妻子質問,狼父承認要求女兒裸體並觸摸她,卻辯稱是「給她教訓」。這位心碎的母親隨即帶女兒報警,而嫌犯也在當天被捕並羈押至今。

檢求刑5至6年 狼父抓去關

針對這起駭人的家庭性侵案,檢方指出案情涉及高度性剝削,有肌膚接觸且造成痛苦,因此求刑5至6年。

最終,狼父承認3項相關罪名,另有3項指控被納入量刑考量。依新加坡法律,使用暴力手段猥褻他人,讓對方陷入遭受立即傷害的恐懼中,可處2至10年有期徒刑,並可並處鞭刑。如果受害者是關係親近者,最高刑期可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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