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律師說法】離婚時虛擬財產如何分割?

隨着互聯網經濟的蓬勃發展,虛擬財產已成爲人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網絡遊戲賬號、虛擬貨幣、自媒體賬號等虛擬資產,在離婚糾紛中引發的爭議日益增多。儘管《民法典》明確將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保護範疇,但其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等問題仍存在法律空白和實務難題。本文結合最新司法動態和典型案例,深度解析虛擬財產分割的法律邏輯與現實困境。

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27條,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但其具體屬性需結合《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認定。司法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爭議:

1. 人身屬性與財產屬性的博弈

人身屬性強的賬號(如實名註冊的社交賬號、遊戲角色)因與個人身份綁定,通常被視爲個人財產。例如,某離婚案中,法院判定實名制遊戲賬號歸註冊方所有,但需補償對方因共同經營產生的收益。

財產屬性明確的虛擬資產(如虛擬貨幣、經營性網店)因可直接變現或用於家庭共同生活,通常被認定爲共同財產。

2. 收益歸屬的判定標準

若虛擬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產生收益(如直播打賞、網店盈利),即使賬號登記在一方名下,收益仍屬夫妻共有。

若虛擬財產僅爲個人娛樂使用(如遊戲裝備),未產生實際收益,則可能被認定爲個人財產。

實務判例分析:法院如何處理虛擬財產分割?

案例1:自媒體賬號的分割爭議

小王夫婦共同運營某平臺賬號,離婚時雙方對賬號歸屬爭執不下。法院認爲,賬號雖登記在小王名下,但因婚姻期間用於家庭創收,其財產屬性顯著。最終判決賬號歸小王所有,但需向妻子支付賬號估值50%的補償。

案例2:虛擬貨幣的定性難題

李某離婚時要求分割丈夫持有的比特幣。法院認爲,比特幣雖具投資屬性,但因交易風險高、價值波動大,需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時,可參考市場價折現或暫不分割,待變現後處理。

實務難點總結:

估值困難:虛擬財產缺乏統一評估標準,需依賴第三方機構或市場交易記錄。

執行障礙:部分虛擬財產(如遊戲裝備)無法直接分割,需通過折價補償解決。

法律空白與司法應對

1. 立法滯後性

《民法典》未明確虛擬財產的具體分類和分割規則,導致裁判標準不一。

2025年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聚焦同居析產、離婚逃債等問題,但對虛擬財產仍無細化規定。

2. 司法實踐的探索

協商優先原則:法院鼓勵當事人自行約定,避免技術性分割難題。

貢獻度考量:對共同經營或投入精力較多的虛擬財產,分割時適當傾斜。

律師建議:如何防範虛擬財產糾紛?

1. 婚前協議明確約定

對高價值虛擬財產(如網店、遊戲賬號)的歸屬及收益分配提前書面約定。

2. 保留財產證據

保存虛擬財產的註冊信息、交易記錄、收益流水等,作爲分割依據。

3. 合理利用法律工具

若對方轉移虛擬財產,可依據《民法典》第1092條主張少分或不分財產。

未來立法與家庭財產規劃的啓示

虛擬財產分割的複雜性,折射出數字經濟時代婚姻家事法律的新挑戰。未來亟需通過司法解釋或專門立法,明確虛擬財產的評估方法、分割規則及執行程序。對於普通家庭而言,增強法律意識、提前規劃財產歸屬,纔是規避糾紛的關鍵。

來源: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

作者:江思柔

編輯:易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