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癌名醫涉性侵淪「醫界之恥」 曾躲加拿大10個月...再押2個月
▲婦癌名醫鄭文芳(左)涉犯性侵案仍在押,臺北地院日前裁定他延長羈押2個月。(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婦癌名醫鄭文芳涉犯性侵案,被起訴後棄保40萬元潛逃加拿大,去年(2025年)10月被押解回臺,移送臺北地院歸案審理並羈押,因押期將屆,合議庭審理認爲鄭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可抗告。
裁定理由指出,鄭文芳前年(2024年)12月13日出境沒再入境,去年(2025年)3月25日開庭缺席沒請假,辯護律師表示事前傳訊息提醒,鄭男回覆知道開庭日期,但當天聯繫鄭男都沒回應,去年6月13日發佈通緝後,鄭男去年10月21日才被緝獲到案,足證確有逃亡事實。
此外,今年(2026年)1月6日開庭時,鄭文芳供稱無業無財力、尚欠銀行貸款,法官認爲有事實足認鄭男仍有逃亡之虞,且鄭男涉案情節均爲邀約被害人外出用餐過程加重強制性交、猥褻,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法官考量全案情節、鄭文芳犯行所生危害,以及人身自由與訴訟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認爲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的順利進行,也難保鄭男不再犯,加上鄭男現罹疾病未達法定不得羈押條件,裁定鄭男本月(1月)21日起延押2個月,可抗告。
▲鄭文芳曾任臺大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是國內治療婦癌的權威。(圖/翻攝洪鈞培文教基金會YouTube)
鄭文芳是國內婦癌權威,擁有醫學博士學位,曾獲中華民國癌症醫學會傑出研究獎、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2023年3月間,鄭男時任臺大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被1位藥廠女業務員指控涉嫌酒後乘機性交,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證據不足,2024年初不起訴處分鄭男。
隨即有3位金融業女業務員向立委陳情、對鄭文芳提告並開記者會,控訴鄭男於2020年、2021年間,以請教金融商品爲由,分別約她們到居酒屋聚餐,她們喝下紅酒頭暈無力。
其中1人當場奮力抵抗鄭文芳侵犯,另2人醒來各在臺大實驗室或飯店房間,3女批臺大醫院無視多人投訴,放任鄭男爲非作歹。
北檢2024年4月指揮警方搜索鄭文芳住處與辦公室,鄭到案訊後交保40萬元,否認涉嫌性侵,辯稱因女方酒後疲累,他協助就近找地方休息,檢方認定鄭男在酒裡摻入不明藥劑,企圖趁3女昏迷時侵犯,2024年11月起訴鄭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
後來鄭文芳棄保潛逃,爲丈夫具保的鄭妻也說找不到人,北院去年6月9日裁定沒入40萬元保證金,併發布通緝,鄭男去年10月在加拿大落網,同月21日被刑事局押解返臺歸案,北院當天開庭調查,裁定羈押3個月。
監察院2023年調查鄭男被藥廠女業務員指控事件,促請臺大醫院檢討改善未積極查處與落實防治等缺失,臺大醫院同年底不續聘鄭男,對於鄭男畏罪棄保潛逃行爲,時任臺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公開痛批鄭無論身爲醫師或老師,都做了最壞示範、是「醫界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