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施暴 律師:傷害罪逃不掉「跟不定時炸彈一樣太可怕」

劉姓司機涉嫌對黃姓學生動粗,警方接獲報案到場瞭解情形。記者陳恩惠/翻攝

桃園客運學生專車的司機毆打學生暴力衝突事件,引起廣泛討論。「就算高中生嘴秋酸個幾句,就可以打他嗎?」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司機傷害罪應該是逃不掉了,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跟高中生低頭道歉賠償求和解,不然除了背前科以外,還是要賠償。

王至德表示,這則新聞是高中生被公車司機打,起因是高中生下車前酸公車司機「你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然後公車司機一怒之下就下車把高中生打得頭破血流。新聞報導出來之後有不少網友批評高中生沒教養,甚至贊同司機打嘴秋的高中生的作法。

「沒禮貌沒教養不是犯罪,但是打人是傷害罪,是刑事上的犯罪」,王至德表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的傷害罪,最重可以判得跟遺棄致死罪一樣重,跟把人關起來的私行拘禁罪一樣重,跟強拍裸照一樣重,跟把人騙到傾家蕩產的詐騙集團一樣重。

王至德表示,高中生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還要檢討他沒禮貌、沒教養,然後覺得犯罪的司機很可憐,是有什麼事嗎?」一個是刑事上的犯罪,一個是沒禮貌沒教養,這兩個在這些人的心中居然是一樣的?甚至是覺得傷害罪情有可願?「這些人的公民老師真的要哭死了」。

昨天下午後續影片出來之後,王至德表示,司機就是一副流氓樣,酸個一句就上來打人了,「還不說前面他沒證據就說前一個學生少投錢,學生自願下車後也沒看他把錢退還給學生,直接吃掉人家的13元(或是18元)」。

王至德表示,高中生沒教養沒禮貌,口頭譴責一次,禁滑手機到學測完好了,不過比起手機被禁,高中生可能比較想被關。桃園客運除了要退還前一個學生的18元或13元之外,「沒提供載客服務還收錢?」因爲司機是在執行職務時打人,所以桃園客運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王至德表示,支持高中生提告司機,「這樣的司機開公車在路上跑,就跟不定時炸彈一樣,太可怕了!」

桃園客運副總前晚到醫院探視學生,並於昨天上午召開人事評議會。桃客表示,無法接受司機暴力行爲,決定終止與劉姓司機的契約,後續將加強司機教育訓練,避免再有類似事件。桃園市交通局檢視此案情節,認定桃客違反公路法,確定裁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