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首批補償金破千萬 創作者驚喜:像多領一筆普發金

▲民衆在圖書館借書,文化部將發出補償金給作者、出版社。(示意圖/記者林育綾攝)

記者林育綾/綜合報導

「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劃」擴及6都、超過300間公共圖書館加入,文化部今(1)日表示,首期補償酬金已完成發放,共發給123家出版社、超過2,500位著作人,合計約1,410萬元。由於匯款時間和全民普發金重疊,不少創作者也驚喜直呼「好像多領一筆普發金」。文化部長李遠呼籲,還未加入的出版社及創作者,趕快上線登記。 文化部表示,「公共出借權」核心價值在於重視公共圖書館知識傳播功能,同時兼顧國家對於出版及創作的鼓勵與支持。臺灣作爲東亞第一個推動的國家,從民國109年由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合作,針對2間國立公共圖書館進行第一階段試辦,今年承繼前期經驗,推出「擴及6都、超過300間公共圖書館」、「納入譯者」、「簡化申請流程」及「每半年發放一次」的第二階段試辦。 第二階段試辦登記系統自7月上線,有超過400家出版社、4,800位著作人註冊帳號,共7萬筆書目完成登記。首期補償酬金以10月15日前完成登記的書目,自今年1月至8月借閱次數,每一筆借閱補償酬金3元,由著作人獲得70%(翻譯書爲譯者35%)、出版社獲得30%計算。總計首期發給著作人約910萬元、出版社約500萬元補償金。 以同爲創作者且算多產的李遠爲例,一直沒有自己主動申請,還「特例」要求不撥款給他,在出版社登記的書目中,他共有84本書,在今年1-8月間共被借閱1,457次,總計2,911元補償酬金,相較於第一階段2間國立圖書館基礎下的3年共計624元,平均每年208元,等於一年足足增加近14倍。

李遠分享,曾有創作者說,在第一階段時「花了許多時間填資料,但最後拿到的錢只夠買3個水煎包」;而到了如今有300間圖書館的基礎下,補償金變得有感,鼓勵所有創作者、出版社趕快登記。

▲民衆在圖書館借書,文化部將根據「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劃」發出補償金給作者、出版社。(圖/新北市文化局) 文化部也進一步分析大數據,因應公共圖書館的使用特性,童書及青少年文學爲借閱的熱門項目,反應至補償酬金數據上,童書或青少年文學的作者、譯者、出版社,都有相對較高的收益。

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理事長黃惠鈴說,「沒想到這回進帳了4,160元,這可是我本月的第一筆收入,真是太令人開心了」。繪本作家信子則說,「雖然只登記少少的8本,但收到8,000多元,不管是購書與借閱,都謝謝讀者的捧場。」 文化部表示,第二階段試辦計劃,以國家圖書館大數據中心彙整的公共圖書館紙本圖書借閱次數,作爲補償酬金計算基礎。文化部除於事前與各公共圖書館溝通相關機制外,國家圖書館亦加強數據篩選及防護機制,排除短時間大量借閱及異常數據,讓制度設計更趨公平。文化部強調,目前公共出借權政策尚於試辦階段,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與反饋,修正制度設計。 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全年度開放登記,自明年起將固定於3月、9月發放補償酬金。鼓勵尚未登記的出版社或著作人,儘速於明年2月15日前完成登記,借閱次數將回溯自今年1月起算,明年3月底前就可以領到補償酬金。詳細登記方式可參閱「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https://plr.moc.gov.tw/),亦可電洽諮詢專線(03)560-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