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調包U-Bike爽騎1天 臺中男要吐1700元還惹官司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16歲沈姓高中生日前騎輛U-Bike到店家用餐後,發現單車被調包了,經向店家調閱監視器驚見被人故意騎走,立即報案,警方3天后逮捕41歲偷騎的詹姓男子,詹嫌爽騎1天多,以爲賺到便宜,結果不但得支付1700多元的車費,還被依侵佔罪嫌送辦。

▲▼臺中男子故意調包U-Bike爽騎1天,不但要支付1千7百多元,還惹上官司。(圖/民衆提供)

沈男14日下午5點37分在臺中一中站點租借U-Bike,騎到育才北路用餐,單車停放店外,沒有上鎖,直到用餐結束要騎車時,發現原先租借的車輛被調包了,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6點22分,1名同樣騎乘U-Bike男子就在現場將兩車互換騎離。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獲報後,鎖定詹嫌身份,17日晚上8點多,在永興街一帶查緝到案,詹嫌疑貪圖小利、不願支付較高租借費用,遂趁機調包他人U-Bike腳踏車。

至於詹嫌偷騎了1天多的1700多元車費,單車公司會直接向詹索賠,而沈男只要支付遺失前的使用費,費用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