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校事會議修法拖近半年 仍讓校長裡外不是人
校事會議小案大辦、濫訴爭議延燒,教育部曾承諾去年底完成修法,卻一再跳票,延期提出的新方案仍被批評不及格。 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教師節前,基層教師對校事會議小案大辦、濫訴問題已忍無可忍,教團接連召開多場記者會,也有來自全臺各地的教師集結教育部前抗議。教育部當時承諾年底完成修法,結果最後不只沒在期限前交卷,延期後交出的答案卷仍不及格。
本次修法的核心在於將一般懲處與不適任教師脫鉤,讓性質輕微的爭議迴歸考覈辦法,初衷良善,且值得肯定的是,教育部有踩住底線、刪除匿名檢舉規定。
但濫訴問題不只是匿名檢舉造成,回到校園檢舉的源頭,案件受理新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專家、親師代表共四人組成小組認定是否受理,許多教師私下苦笑說,不知道此舉意義何在?
過往基層教師批評校長介入校事會議,甚至藉此整肅異己,本次修法在受理機制中拿掉校長的「投票權」,但校長卻握有最重要的「組隊權」,反而被質疑有更大的操作空間。
對於多數認真負責、期待校事會議能夠解決校園爭議的校長來說,受理制度更是陷校長於不義。無論投訴事件成案與否,雖然校長未參與投票,不滿的檢舉人、行爲人都能以「受理小組是校長召集的」爲由,質疑自己被針對,批評校長處理不公。教育部拖了近半年的修法,仍讓校長「裡外不是人」。
此外,在修法後的檢舉機制中,檢舉人仍無須負擔任何責任與成本,「只要不滿意老師,就提出校事調查」,未來恐怕仍是校園常態。對於校事會議調查後清白的教師,修法亦毫無補償機制,若修法不能真正過濾惡意投訴,不能確保受理過程值得信賴,那麼校園將淪爲一個法條先行、彼此防範的冰冷場域。教育部應深思,制度的改革如果無法換回親師生的互信,再嚴謹的流程,也救不了瀕臨窒息的校園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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