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警加薪五月上路 留才效果待觀察

花蓮警力長期不足,近三年少一百七十人,年中缺額可能達到一成六,雖然薪資加成比例居全臺縣市之冠,不過警界與民代均認爲,能否有效改善人力流失還有待觀察。圖/新城警分局提供

花蓮警力長期不足,人力流失主因爲有近三成是外地員警,服務年限一到就申請調走,流動頻繁、缺額難補齊,警方觀察,近年流失原因還有花蓮頻繁天災,影響員警調任意願,縣警局指出,最近調整加給後,每個月薪資最高可增加約五千八百二十元,加成比率居非六都之冠。警界與民代均認爲,各縣市薪資有限,未來能否有效改善人力流失,有待觀察。

縣警局指出,人數滿額是一千三百四十人左右,目前缺額一成、約一三四人,預計年中的退休、統調及離職潮,缺額最高可達約一成六、二一五人左右。爲改善現況,警局依行政院修正版本調整加給制度,將刑事人員加成比率由六成提高至八成,每月增加約一千九百四十元;同時新增「勤務繁重加成」,依各單位勤務負荷分級發放。

花蓮、吉安分局列爲第一級,加成四成;新城、鳳林及玉里分局爲第二級,加成三點九成;警察局本部及直屬隊爲第三級,加成三點八成,各級每月可增加約二九四九元至三千八百八十元不等,刑事與繁重加給疊加後,最高月增幅可達五千八百二十元。

新制將在五月一日發薪時一併追溯三、四月加給,約有一千名員警受惠,每年預估增加支出約四千萬元。

警界人士指出,雖然花蓮加成比率在非六都中名列前茅,但各縣市差距有限,是否能產生實質吸引力仍待觀察。

議員胡仁順說,花蓮在重大天災後常面臨交通中斷、勤務加重等特殊情況,建議建立每二至三年滾動檢討制度,適時調整待遇,提升留任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