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洪災...光復鄉長遭訴 求刑10年

洪災造成十九死五失蹤,花蓮地檢署昨起訴光復鄉長林清水(左)等三人,對林求處十年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九月洪災釀十九死,花蓮地檢署調查發現光復鄉長林清水在災前忙着餐敘、植牙,置百姓生命安全於不顧,昨依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求刑十年。鄉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長王詠濬涉犯同罪求刑九年。

花蓮地檢署指出,去年七月底馬太鞍溪上游因土石崩落形成堰塞湖,因樺加沙颱風逼近,中央啓動防災應變。農業部初步將可能受影響區域畫定爲鳳林鎮長橋裡、萬榮鄉明利村,以及光復鄉大平村、大馬村與東富村。

林保署花蓮分署九月廿一日發佈土石流黃色警戒,建議影響範圍內弱勢族羣先撤離,林清水當時在宜蘭參訪,未立即趕回坐鎮防災。當日下午三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視訊會議,張源寶代表參加,會議決議將影響範圍擴大至光復鄉十個村、一七四四戶。

檢方指出,林清水與張源寶明知警戒情勢升高,林當晚返鄉後未立即投入防災指揮;九月廿二日林保署發佈紅色警戒,建議立即強制撤離,鄉公所僅針對大馬村香草社區、大平村二鄰及東富村阿陶莫部落等少數區域強制撤離,也未協調警方淨空警戒區域;更離譜的是,林清水在洪災前一天下午還擅離職守,前往鳳林鎮某牙醫診所植牙。

檢方指控,三人爲掩蓋未落實撤離作業失誤,向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花蓮縣府回報時,明知未清查實際人口、未撤離全數保全戶,仍捏造垂直避難人數、依親及撤離數字;花蓮縣災害應變中心會議中,林清水更回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實際上仍有居民留在警戒區。

檢方表示,三人犯後推諉卸責、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林清水求處十年徒刑,張源寶與王詠濬各求刑九年。

七十歲林清水出身農會系統,投入政壇前是花蓮光豐地區農會七連霸農會總幹事,已是第二任鄉長。花蓮地檢署今年一月搜索林清水住處、光復鄉公所等八處地點,調閱撤離名冊、防災通報等物證,帶回林清水等人,復訊後向法院聲押林獲准;林昨天移審法院以一百萬元交保,裝電子設備監控。

秘書張源寶當時以廿萬元交保,民政課長王詠濬十五萬元交保,搭配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九月溢流潰決,大水夾帶泥沙造成光復鄉市區被複上一層黏稠淤泥,滿目瘡痍。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