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案不再上訴 被害人律師:正義路未走完
藝人黃子佼昨獲判緩刑,律師楊佳陵代表一名被害人表示不會上訴,但期望社會更重視兒少保護。記者林孟潔/攝影
黃子佼持有上千部兒少性影像,因與全數被害人和解而獲判緩刑,律師楊佳陵昨代被害人表示「不會上訴」,但指本案只是冰山一角,必須持續追查拍攝製作性影像、架設平臺牟利者;案件也凸顯現行法律的不足,希望案件結束是臺灣社會對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
楊佳陵是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律師,她在法院宣判後受訪表示,對被害人而言刑度長短或是否入監,從來不是最終目的,而是判決能否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名兒少造成無法抹滅的傷害,希望案件結束是被害人療愈的開始,也是對兒少保護的開始。
楊佳陵說,尊重法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的裁量,判決結果也凸顯現行法律對於嚇阻數位性犯罪還有不足之處,此議題必須持續監督,這個比任何單一案件或個人的判決是更重要,真正正義不只在法庭裡面,更在於如何爲每一位孩子建立更安全的社會。
楊佳凌另外發出聲明,指已在司法程序中爲當事人爭取到現階段所能達成的最佳權益與正義,對於黃子佼在聲明說「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她認爲相當關鍵,不僅揭示數位性暴力犯罪的結構性根源,更應成爲黃深切反省的起點,期盼黃能將此認知轉化爲未來彌補過錯、防止再犯的具體行動。
聲明表示,正義的道路尚未走完,黃子佼的案件僅是冰山一角,最初拍攝、製作、上傳影像,並建立平臺牟利的加害者,至今仍有許多人逍遙法外,他們纔是這條黑暗產業鏈的源頭。
楊佳陵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臺的共犯結構,讓加害者無所遁形,也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獲得完整的公平正義。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護國家的未來,讓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