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民族團結進步法 陸委會:怎麼扣罪都可以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12日主持記者會。記者陳宥菘/攝影
大陸全國人大昨天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表示,陸委會對這部法律抱持警覺。因其文字表述模糊,解釋空間極大,未來適用範圍可能相當廣泛。「只要他愛怎麼解釋,怎麼扣罪名都可以。」
樑文傑昨天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從內容來看,這部法律可視爲將習近平民族工作思想法律化,核心在於透過法律規範全中國。
他表示,通篇檢視該法內容,最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強調要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這代表中共要求各民族對歷史與國家的理解,必須服膺同一套官方詮釋;歷史與文化也只能有一種解釋。未來若出現不同歷史觀或未獲官方認可的詮釋,當局就可能依法律手段加以制裁,並以「違背國家統一」或「煽動分裂國家」等罪名處理。
樑文傑並提到,近期大陸全國人大「兩高」工作報告中,也再次提及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案,將其列爲「煽動分裂國家」的代表案例之一。但他稱,富察真正觸犯的,其實是出版不符合中共所謂「正確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的書籍。
樑文傑表示,陸委會對此法抱持警惕,該法律不僅適用於大陸境內,條文也提到,對於大陸境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個人與組織,也可依法制裁。換言之,影響範圍可能擴及美國、日本與臺灣等地的歷史、宗教與文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