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幣商勾結詐團…被逮稱「民眾自己轉出」 40人被詐逾6千萬元

47歲鄭姓男子跟境外詐欺集團合作,以明顯超過市場價格出售泰達幣,被害人再被詐團以話術誘騙可賺取每月20%的報酬,將虛擬貨幣轉出;被害人血本無歸找上鄭,鄭卻聲稱確實打入泰達幣,民衆自己轉出與他無關,臺南市刑警大隊查出40名被害人陸續遭詐逾6千萬元。

臺南市刑警大隊科偵隊接獲情資,鄭姓幣商與境外詐欺集團合作,境外詐團在社羣媒體臉書或IG隨機尋找有意投資的民衆,以話術誘騙將錢交給銀行理財只能有7%的投資報酬率,跟着他們投資虛擬貨幣,每個月獲利高達20% ,誘騙民衆互加LINE好友。

民衆上鉤後,境外詐團會先要求被害人申設註冊國外幣安(Binance)或OKX等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地址,由於國外交易所是公開、合法存在,被害人認爲操控在自己手中,信以爲真配合操作;之後詐團再以話術誘導被害人以泰達幣入金投資,指定要跟鄭購買。

臺南市鄭姓幣商出售的價格明顯超過市場行情,但被害人透過詐團引薦,配合由LINE連結向鄭買幣,鄭藉此從中獲利;鄭派出業務與被害人面交取款後,就將泰達幣打入被害人國外交易所的錢包地址,入帳後詐團隨即提供連結給被害人,要求下載註冊假投資應用程式APP。

之後詐團佯裝爲APP客服人員,提供給被害人一組由詐團掌控的錢包地址,以話術要求被害人從自己國外錢包地址打入詐團提供的錢包地址(實際爲詐團掌控),就能夠完成「穩賺不賠」的高額獲利操作,結果錢包內泰達幣馬上被詐團操控轉出。

科偵隊指出,被害人血本無歸,向鄭姓幣商討公道時,鄭卻辯稱被害人交付款項、他已有將泰達幣轉入,是被害人自己轉給詐團,與他無關,辯稱雙方是買賣糾紛,藉此脫身;從2022年10月起,全國總計有呂姓男子等40人,報案共遭詐欺約6182萬5000元。

科偵隊表示,各地地檢署發現有許多跟鄭姓幣商購買的被害人,最高有1人損失超過2千萬元、另有人損失超過1千萬元,研判並非交易糾紛,而有一套犯罪模式,合併統一交由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交給刑大追查,查出鄭並非單純的幣商,確實是與詐團合作。

案經科偵隊調閱通聯、分析幣流、數位鑑識並調取相關資料後,從今年9月至11月,持搜索票、拘票前往臺南市、南投市、基隆市等地,陸續將鄭及車手、水房成員共6人帶回,查扣犯案用手機4支;鄭到案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科偵隊也向臺南地院聲請扣押鄭名下土地2筆(價值150萬6330元)、名下房屋1筆(價值176萬640元)獲准;臺南市刑大指出,自11月10日至21日執行「全國同步打詐、掃黑、肅槍等行動專案」,專案期間將鄭逮捕,將持續追查與鄭合作的其他共犯。

科偵隊將鄭姓幣商及車手、水房成員共6人帶回,查扣犯案用手機4支;鄭到案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記者袁志豪/翻攝

科偵隊將鄭姓幣商及車手、水房成員共6人帶回,查扣犯案用手機4支;鄭到案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記者袁志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