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與北捷的連動

(圖/本報系資料照)

臺北捷運爆發煙霧罐攻擊事件,讓大衆想起鄭捷隨機殺人及東京沙林毒氣案。這起事件要從犯案工具、動機、政府及民衆三方面說起。

煙霧罐通常用於軍隊,當部隊進攻與防衛作戰要遮蔽敵軍視線時通常會拋擲煙霧罐,漢光演習期間也會看到操演部隊拋擲煙霧罐,示意這代表敵軍來襲、敵施放毒氣,接續操演單位演練;不同顏色煙霧罐的施放也會示意不同口徑火炮支援,例如紅色煙霧代表155公釐火炮、紫色煙霧代表81迫擊炮支援等。但這不代表煙霧罐是軍用管制品,民間單位也能買得到。生存作戰玩家偶爾會施放煙霧罐擬真,但更多煙霧罐的用途是求生。煙霧罐被歹徒用於犯罪好比菜刀砍人或燒炭自殺,管制買賣實屬無效。

就動機來看,本次歹徒從容施放煙霧罐且有秩序的左右拋擲煙霧罐,加上配戴面罩、護膝蓋等舉措顯見預謀,所圖目的就是在密閉空間內製造大量煙霧引起民衆恐慌,發生踐踏致傷可能纔是歹徒希望的。

警政單位除處理北捷這起攻擊事件外,也需第一時間通知各站保全人員加強警戒,以防止有心人士可能的串聯式攻擊,造成警力疲於應對;後續新聞顯示這次事件爲單一事件,勉強算是孤狼式攻擊,但下次若發生北車、板橋、南港等地的同步攻擊呢?又,歹徒所自制的一堆汽油彈放置在北捷機電裝置並縱火呢?種種大衆無法想像的攻擊橋段,其實都應納入北捷與警政單位的後續演練想定。

事發後有些民衆會要求警察上緊發條並增加見警率,實則警用槍械在狹小空間並無法有效運用,加上現階段用槍時機被規定得很嚴格,常常發生家屬控訴用槍執法過當的新聞,警方無奈也只能加緊用槍限制。

鄭捷兇殺案發生後,北捷宣導遇襲時將揹包往前背、拿雨傘當作防衛工具等,這是非常好的作法,10年過去後民衆的自我防衛意識似乎又降低了,現在進入大衆交通工具的民衆無論有無座位,進入後一定是先低頭滑手機,對周遭人事物完全無視。政府無法要求每位乘車大衆做到像部隊政戰單位那樣「四清、兩點、五查、三找」,但起碼要先瞄一下逃生出口在哪邊、緊急通話鈕在哪邊。

上述作法羣衆或許會覺得緊張兮兮,但把這種行爲當作是對自己的要求,或是對出遊家人的承諾或許就會比較輕鬆愉快。還是一句老話: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打不過就跑,帶着家人朝反方向跑、歹徒交給專業人士處理。(作者爲《全球防衛雜誌》採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