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挨罰18萬繳不出 桃園分署先助他戒酒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日前強制執行拒絕酒測遭開罰18萬元,卻無力繳納林姓義務人,執行官瞭解後成功轉介接受酒癮治療。(圖/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酒駕罰鍰案件,亦配合「爲義務人提供酒癮治療戒治協助」政策,日前成功轉介滯欠酒駕罰鍰義務人接受酒癮治療,最近再度轉介林姓義務人,因酒駕拒絕遭開罰18萬元案,但無力繳納罰鍰,經執行工深入瞭解後,成功轉介接受酒癮治療之第二例。
桃園分署表示,本案57歲林姓義務人於2021年5月間在臺南市府前路一段附近騎乘機車,因涉及酒駕遭警方攔查,但林拒絕接受酒測遭員警舉發,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新臺幣18萬元,林男因逾期未繳納,桃市交裁處於2023年4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受理後,隨即寄發繳納通知單,林男來電錶示有繳納意願,並於同年6月間至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但僅繳納3期,共計3萬元後即無力再繳納。
▲桃園分署成功轉介林姓義務人接受酒癮治療。(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持續調查林男名下財產但毫無所獲,經多次催繳,林男僅補繳1期後,即無力繼續繳納。桃園分署調查後,日前請林男到桃園分署瞭解其難處。林男聲稱,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年紀已近60歲,身體狀況不佳,因病正休養中,預計農曆年後再找工作,屆時如有收入,將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桃園分署承辦人告知可協助就業轉介,並提供酒癮治療轉介之資訊,協助林男尋求戒治治療,林男同意分署幫忙轉介至「臺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接受酒癮治療,成功幫忙轉介酒癮者接受治療,從根本上預防酒駕行爲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