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博觀點/掌握日本投資、簽證新方向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本區域總監王柏菁。凱博/提供

多數人對於日本經營管理簽證常有誤解。此簽證顧名思義需有「管理及經營的事實」,而非單純「投資」即可申請。

根據修法前規定,註冊資本額只要500萬日幣,可設立日本公司並可符合簽證條件之一。若單以投資金額論,相較於新加坡、美國及澳洲等國家透過家族辦公室或投資而取得長期居留,日本的投資門檻是非常低的。

2025年10月16日,日本提高單一投資人的投資金額需達日幣3,000萬以上,才符合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的資格。且未來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時,新設公司的事業計劃書將須由日本的稅理士、公認會計師或企業診斷士審查並背書後才能提出,強化審覈的專業性。此外,申請簽證前,需要聘僱至少一位日本正職員工。前述投資金額及事業計劃書,對於有意在日本深耕的客戶,不致造成障礙。但事業經營之初就需聘僱一位日籍員工,對多數外資企業是個難題。

在投資門檻提高的同時,日本也同步調整不動產投資規範,以抑制投機性買盤,這兩項政策方向彼此相互呼應。針對不動產投資,新政府在2025年11月也指示多數政府機關統整外國人持有不動產的情況及投資目的及細節,確保房價的穩定性及特殊用地的管理。東京千代田區於2025年7月向一般社團法人不動產協會提出建議,希望修法對再開發事業(改建公寓)加入限制條款。例如:購入後五年內不能轉賣及對於銷售物件不可由同一名義人購買多戶。

日本對於外資的態度較過去鼓勵投資已轉向有條件的開放與管理,尤其針對簽證、土地及敏感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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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爲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本區域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