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街頭掛大字報辱畢書盡「狼心狗肺」 男吞3罪判拘120天

▲藝人畢書盡遭鍾姓男子街頭掛大字報辱罵,憤而提告自清。(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籍韓裔藝人畢書盡來臺發展多年,前年(2023年)突有鍾姓男子自稱提攜畢書盡的恩人,在街頭擺放大字報辱罵畢書盡「狼心狗肺、厚顏無恥」,「我能造就你,我也能毀了你」等語,經畢書盡提告,臺北地院今(31日)判鍾男3個加重誹謗罪,合併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本案源於男子鍾聰雄自稱多年前,引薦畢書盡來臺闖蕩星途成名,但畢書盡當初允諾的報酬事後都跳票,2023年5月間,鍾男接連在北市西門町商圈、忠孝東路二段等處,擺放大字報指明畢書盡「對待你的恩人,你卻視若無睹,可悲可嘆呀」,「我能造就你,我也能毀了你」、「如今你功成名就,當初對我的承諾都可以完全背棄」。

街頭大字報辱罵畢書盡狼心狗肺

鍾男更聲稱「畢書盡當初你像一隻狗似的被你的親人踢來踢去無路可以走,是我接納你給了你機會」、「你叫我小心點,改天我被打,或無故失蹤,就是你指使的」,鍾男並喊話圍觀路人「煩請各位拍照轉傳揭發不恥之人,感恩有你謝謝,狼心狗肺、厚顏無恥,畢書盡」。

▲藝人畢書盡父親畢福鬢涉開假髮票僞造有價證券,另案在臺北地院審理。(圖/記者黃哲民攝)

畢書盡不甘受辱提告,臺北地檢署查出,畢書盡出生於韓國,父親畢福鬢是韓國華僑、母親是韓國人,2006年間,鍾男引薦當時尚未歸化我國的畢書盡來臺,成爲電視製作人兼經紀人李亞明旗下的藝人。

期間畢書盡被送到中國訓練中文與表演能力,畢福鬢希望兒子重回臺灣,向鍾男求助代爲照顧畢書盡在臺灣生活與工作,允諾拿出畢書盡10年薪資所得的15%報答鍾男,雙方並籤立承諾書爲憑。

鍾男的主張應循民事途徑解決

現年36歲的畢書盡2011年3月歸化我國,同年入伍在海軍服役1年,隔年退伍繼續在演藝圈打拚,知名度日增,並以韓籍本名Bii加上畢書盡做宣傳,2016年起陸續得到多個流行音樂獎項,從偶像歌手進化成實力派歌手,又兼具詞曲作家和演員身分,被封爲小天王等級藝人。

鍾男本案一度被通緝,到案坦承在街頭掛大字報針對畢書盡,但否認所有指控,堅稱畢書盡與父親畢福鬢違背承諾、成名後未依約給他報酬,且避不見面,他被迫出招「陳情」,大字報內容也不構成誹謗,鍾男並反控畢氏父子涉犯詐欺得利罪嫌。

檢方認爲鍾男的主張屬於民事糾紛,應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將他提告的案情不起訴,鍾男挨告的案情,被起訴涉犯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等罪嫌。

法官審理認爲,鍾男具體指摘畢書盡功成名就後忘恩負義、對他恐嚇,以及畢書盡喝酒打老婆等情節,卻未舉證言論屬實,且所述內容僅涉私德、無關公益,又以「毀了」一語恐嚇、「狼心狗肺、厚顏無恥」和「土狗」等語謾罵,均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法官指鍾男不循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率然在公衆場所做出本件犯行,到案無悔意也沒和解取得原諒,今將鍾男所犯各罪嫌,從重依3個加重誹謗罪,各判拘役50天,合併應執行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