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速審重判柯文哲 凸顯司法雙標
臺北地方法院昨天重判柯文哲十七年徒刑,「小草」於民衆黨國際記者會場外舉布條聲援。記者曾原信/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收賄等四罪,一審被重判十七年徒刑,同樣涉貪遭起訴的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更早被檢方偵辦,一審迄今卻連辯論終結程序都沒走到;雖個案在法律上皆有其證據及評價判斷,但對比兩案落差,不禁讓社會輿論質疑,司法是否因民進黨執政而有雙重標準?
檢視過去幾年重大案件,涉及在野黨或執政黨人士,司法偵辦的速度、規模與媒體曝光度,存在顯著差異。以柯文哲案來說,搜索約談聲勢浩大,偵查程序推進迅速,偵辦內容更與綠媒同步,甚至是「綠媒報導在前、司法偵查在後」,兩者亦步亦趨,早已將偵查不公開視爲無物,甚至在尚未判決之前,已有特定媒體搶先定調。此次柯因京華城案遭重判,只是一再印證外界「政治干預司法」觀感。
相較之下,當司法箭頭指向執政黨時,節奏與力道往往截然不同。鄭文燦被檢舉涉及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桃園地檢署二○一七年就着手偵辦,前後歷經四名檢察官調查,後來均因「犯罪嫌疑不足」二度簽結,直到賴清德政府上臺才重啓調查;上述對象若是在野黨人士,所面對的「司法處遇」可能大不同。
京華城因超高容積率,讓柯文哲吃上貪污罪官司,對照高雄國賓飯店改建,也因破千的容積率遭質疑是「京華城翻版」,儘管高雄市政府強調,國賓沒有額外獨創任何的容積獎勵項目,一切依法合規,檢調廉應比照京華城案,至少調閱相關資料釐清,但迄今都沒動作。
民進黨執政之後,從重辦在野黨到媒體操作,屢屢引發悖離過去在野時改革初衷的質疑。京華城案的判決,在法律上不僅多有構人於罪之處,其所引發政治與制度層面的連鎖效應,也埋下人民對於司法不信任的引信。
執政者若無法以一致標準面對所有案件,司法改革的承諾終將淪爲口號;當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不再,任何再嚴謹的判決,也難以服衆,更何況京華城案從偵查到判決舉目瑕疵,落入政治辦案質疑,並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