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案例擴及其他陸配?陸委會:盡量不牽連
陸委會認定民衆黨立委李貞秀在臺設籍年資應從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起算,李貞秀質疑去年補繳證明的原陸籍人士是否也要重新計算;陸委會迴應,儘量不牽連,以不擾動多數陸配權益方法處理。
李貞秀在1993年由於婚姻來到臺灣,兩岸單一戶籍制在2004年3月1日上路,她也是去年內政部移民署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原陸籍人士之一。
陸委會昨天表示,李貞秀在臺設籍年資應從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起算;李貞秀今天質疑,去年約有1.2萬名取得在臺定居許可的原陸籍人士被要求補繳除籍證明,難道他們也要重新計算年資,陸委會的說法恐讓陸配家庭陷入恐慌。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樑文傑今天在臨時記者會上回應,李貞秀的情況與其他1萬多名陸配類似,不希望對任何人有特別對待;不過會在陸配都安心的情況下處理,儘量不要牽連別的部分、儘量採取不擾動大多數陸配權益方式處理問題。
樑文傑表示,大陸戶籍除籍年限等部分先不談的話,李貞秀是在2025年3月繳回喪失原籍證明,等於2023年底被民衆黨推選爲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她確實具備大陸、臺灣雙重戶籍,這個部分就是不符合兩岸條例規定的參選資格。
中國大陸國臺辦先前對於李貞秀擬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一事表示,「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箇中國,根本不存在所謂放棄國籍問題」。
樑文傑重申,李貞秀的立委資格主要問題還是在國籍法第20條規定,李貞秀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現在顯然是對岸不讓她放棄,對岸正在剝奪李貞秀在臺灣擔任立委的權利。
樑文傑強調,中華民國法律清楚規定,擔任公職必須放棄其他國家國籍,所謂的外國籍就是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臺灣政府有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確實存在,而且是聯合國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