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發布83頁命令 禁逮捕和平示威民眾、不得使用催淚瓦斯

明尼蘇達州聯邦地區法官梅南德茲(Katherine Menendez)16日發佈一份長達83頁的命令,明確禁止移民執法人員對和平示威民衆或旁觀民衆進行逮捕、拘留、發射催淚瓦斯等手段,是明尼阿波利斯市抗議活動人士的一大勝利。

路透、華爾街日報報導,繼明州爆發福利詐欺醜聞後,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執法人員大舉進駐明市,逮捕非法移民。上月17日便有六名抗議人士及旁觀民衆對國土安全部(DHS)和其他聯邦機構提起訴訟,聲稱言論自由及免受執法部門無端搜查和扣押的權利受到ICE執法人員的侵犯。這起訴訟三週後,便爆發37歲抗議女子古德(Renee Nicole Good)遭ICE探員開槍射殺的憾事,明州民衆與ICE人員陷入更緊張的狀態。

梅南德茲在裁決書中寫道,聯邦政府在爲其移民官員的策略辯護時,未能解釋爲何有必要逮捕和平旁觀者並使用武力,因此禁止聯邦官員拘留和平抗議人士或旁觀民衆,除非有合理理由懷疑他們妨礙執法或犯下罪行;此外也禁止使用胡椒噴霧、催淚瓦斯或其他控制人羣的彈藥。

命令中也提到古德案中的情況,在沒有理由相信駕駛和乘客正強行阻撓或干擾聯邦執法人員的情況下,禁止攔截或拘留車輛,「在移民執法人員的追捕過程中,如果駕駛從事危險行爲,可能有充分的理由攔停車輛甚至逮捕,但這並不能成爲攔停未違法車輛的理由。」

梅南德茲也指出原告指控他們受到各種報復行爲,包括交通攔截、逮捕、濫用化學刺激劑、被持槍指着,「這類行爲毫無疑問會對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產生客觀上的寒蟬效應。」梅南德茲基本上支持原告訴求,但並未批准他們的所有請求,拒絕了禁止聯邦政府採取並非針對原告的行動,此外禁令的適用範圍也限定在雙子城地區(明尼亞波利斯—聖保羅都會區),而非全州。

派駐到明尼阿波利斯地區的ICE、邊境巡邏隊(U.S. Border Patrol)的配槍執法人員數量已增至近3000人,遠遠超過了雙子城地區的當地警力;明州州長華茲(Tim Walz)、明市市長弗雷(Jacob Frey)多次要求川普政府撤回移民執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