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載泰籍移工非法工作 他每天抽頭400元…一年撈500萬遭判刑
鄭姓男子涉嫌在臺中經營非法人力仲介集團,提供民宅集中容留逾期停留外籍人士,並趁凌晨時以廂型車載運他們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長期藉此牟利,初估不法獲利破500萬元。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專勤隊去年8月接獲情資,經數月蒐證、跟監,執行兩波掃蕩行動,查獲非法仲介、非法僱主及非法工作外籍人士共43人。鄭男11月21日被臺中地方法院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判有期徒刑4月確定。
臺北市專勤隊指出,專案小組採取「以車追人」方式偵搜,鎖定一輛疑似固定在凌晨載運外籍人士的外廂型車,經多次比對行駛路線與停靠地點,確認爲非法仲介集團主要運作工具。
深入追查發現,該集團由鄭男居中主導,負責招攬、管理及派遣非法外籍勞動力,並以名下多處民宅作爲集中住宿與管理據點,以規避查緝。
專案小組蒐證完備,趁鄭男凌晨駕車前往容留處所載運外籍人士外出工作之際實施攔查,當場查獲13名逾期停留外籍人士,隨即擴大搜索鄭男名下其他民宅,再查獲24名非法外籍人士,共查獲非法泰國籍移工37人;還抓到其他臺籍共犯共5人。
臺北市專勤隊表示,鄭男經營的非法人力派遣事業並非首次違法,過去即曾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遭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裁罰60萬元,孰料仍持續從事非法仲介行爲。經調查,鄭男向旗下外籍人士按人頭收取每日400元仲介費,估算年不法所得約500萬元。
臺北市專勤隊說,鄭男爲求派工便利,經常以廂型車違規超載10多名外籍人士,並於深夜及凌晨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已涉及公共安全風險,相關違法情節亦列爲偵辦與量刑的重要考量。除刑事責任外,非法僱主與相關違規行爲,另由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依就業服務法裁處。
移民署重申,非法聘僱外籍人士最重可處75萬元罰鍰;非法仲介外籍人士工作,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若以營利爲目的,並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移民署強調,將持續強化溯源查緝,深入追查幕後非法僱主及仲介網絡,以維護勞動秩序與社會治安;另呼籲逾期停居留外籍人士主動到案,依法得減輕處罰。
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查獲鄭姓男子爲首的非法仲介集團。記者翁至成/翻攝
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查獲鄭姓男子爲首的非法仲介集團。記者翁至成/翻攝
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查獲鄭姓男子爲首的非法仲介集團。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