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對外貿易法 寫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
▲貨櫃港。(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將於明年3月1日起實施,明確寫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新華社報導,此次修訂對外貿易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是中國在全球經貿格局深刻變化、國際規則加速重構背景下的重要舉措,對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維護對外貿易秩序、保護對外貿易經營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這部新修訂的法律共十一章八十三條,明確寫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同時增加「對外貿易工作應當堅持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推進貿易強國建設」等規定。
在落實改革舉措方面,對國家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等作出規定,並將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支持和促進對外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和鼓勵發展數字貿易、加快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等改革舉措上升爲法律制度。
爲進一步優化對外貿易發展環境,法律明確國家加強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對外貿易經營者知識產權合規水平和風險應對能力;建立貿易調整援助制度,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等。
報導還提及,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還豐富完善了「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補充完善了相應反制措施,完善了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