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法可行政拘留「14歲以上未成年人」反制利用年齡故意違法
▲14歲以上未成年人不再具有絕對行政拘留豁免。(示意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2026年1月1日起將實施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取消對14歲以上未成年人及70歲以上老年人的絕對行政拘留豁免,明確若存在違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一年內兩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均可能被拘留。
根據大陸現行法律,對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以及70歲以上的老年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應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一般不執行行政拘留。
新修訂的法律在此框架下進行了細化,根據陸媒報導,修訂後的條款規定,對於上述年齡段的個體,若其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在短時間內多次違法,經法定程序認定後,將可能被執行行政拘留。
報導指出,這一調整意味着,在決定是否執行行政拘留時,執法機關將綜合考量行爲人的年齡、行爲性質、社會危害性及悔過表現等多重因素,而非單一依據年齡進行豁免。
此舉旨在應對實踐中出現的個別極端案例,例如少數未成年人反覆實施嚴重不良行爲,或個別老年人利用年齡規則故意違法,以期增強法律的威懾力與公正性,確保過罰相當。